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近期召開【KP政策記者會】,觸碰代理孕母與安樂死等「禁忌議題」。柯文哲強調他個人是贊成的,但也願意聽聽社會意見。所以為什麼代理孕母和安樂死會被人們反對呢?這裡就帶您一探究竟。
KP政策記者會 : 柯文哲支持代理孕母與安樂死
柯文哲近期舉行「人權自主,安寧善終」醫療政策記者會,邀請藥害救濟基金會的董事長陳昭姿,及生前力促尊嚴善終法的已逝體育主播傅達仁之子傅俊豪訪談。
對於代理孕母以及安樂死的議題,柯文哲皆保持「沒有理由反對」的態度,並表示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解決百姓的問題。媒體問到當選後是否會推動,柯文哲坦言這兩個題目都有爭議,強調認為是對的事應推動,過程中遇到反對意見就要去說服,還是要爭取社會多數人贊同。
延伸閱讀:柯文哲政治理念:面對3件問題,2024年讓百姓過更好的生活!
代理孕母是什麼?
代理孕母英文為 surrogate mother,又稱代孕生殖,是一種懷孕類型。代理孕母意思是藉由委託夫妻外的第三人進行懷胎分娩,這名「第三人」就是所謂的「代理孕母」。
代理孕母還會因過程及技術不同而分為傳統式代孕(人工授精)和妊娠式代孕(試管嬰兒)兩類:
- 傳統式代孕/人工授精:委託夫妻會使用丈夫的精子,以人工受精的方式,與代孕者的卵子結合,再由代理孕母懷胎生產,代孕者通常會經協議後放棄對出生子女所有權利。
- 妊娠式代孕/試管嬰兒:將委託夫妻精卵結合的胚胎植入代理孕母的子宮內,代理孕母和子女並沒有血緣關係,通常也會協議將子女權利讓給委託夫婦。
代孕類型 | 使用技術 | 卵子是誰的 | 精子是誰的 |
---|---|---|---|
傳統式代孕 | 人工授精 | 代孕者 | 委託人-丈夫 |
妊娠式代孕 | 試管嬰兒 | 委託人-妻子 | 委託人-丈夫 |
雖然代理孕母對於某些人來說是一種救贖,但是它牽涉複雜的醫療與法律程序,所以在一些國家裡還是有多數人反對代理孕母合法化、爭議不斷。那代理孕母在台灣合法了嗎?
代理孕母在台灣合法嗎?
目前,在台灣代理孕母屬於「不禁止但有條件開放」的狀態。在人工生殖法通過時便有一文章《人工生殖法》一讀通過,台灣找合法代理孕母非夢事〉裡提到代理孕母在台灣的合法化相關進度。
台灣雖有《人工生殖法》的存在,但現行法律只有規範人工受精和試管嬰兒的部分,且目前的適用對象也只限於不孕夫婦,甚至還得經過層層評估關卡,才有可能在台進行人工生殖。
相關文章 : 人工生殖法一讀通過,台灣找合法代理孕母非夢事
台灣對於代理孕母立場
由於柯文哲舉行的『人權自主 安寧善終』記者會提到關於代理孕母的議題,因此衛福部部長針對代理孕母議題表示,可以再找相關團體、醫界及宗教團體等繼續共同討論,衛福部目前沒有既定立場,但各種議題有優先順序。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長表示,過去4年多期間,與代理孕母有關的草案已開了超過10場專家會議,會議過程中,討論較激烈的有三大重點,第一是代理孕母生下來的小孩權益,如醫療權、扶養權等需爭取最佳利益化;第二為保障女性身體自主權;第三是家庭倫理問題,希望透過法規及契約保障多方權益,「這不是支不支持的問題,是社會能不能有共識 」。
代理孕母合法國家
以下是代理孕母合法化的國家且更新至2022年:
- 美國:有些州為非法。
- 加拿大:禁止任何形式的商業代孕,只允許利他代孕。魁北克為非法。
- 澳洲:非商業代孕可,商業代孕多省份禁止。
- 印度:商業代孕合法,禁止本國女性向國外夫婦提供代孕服務。(需找他國媽媽代孕)
- 英國:限制、懲罰商業代孕。對非商界代孕寬容。
- 俄羅斯:不禁止代孕。但只允許已婚、異性戀與有健康原因之夫婦合法代孕。
- 德國:否定代孕,但可通過收養確認與代孕子女親屬關係
- 烏克蘭:烏克蘭可能是世界上尋求代孕的人選擇代孕最受歡迎的國家之一。 烏克蘭有關代孕的法律總體上有利於代孕,而且代孕相關的法律也很明確。然而,烏克蘭只允許異性婚姻伴侶進行代孕服務。
- 泰國:允許,但沒有法規保護。
- 格魯吉亞:允許商業代孕。格魯吉亞法律要求,如果存在合理執行的代孕契约,代孕母親對代孕所生的嬰兒沒有親權。格魯吉亞的代孕法允許有健康原因的已婚異性夫妻開放。
延伸閱讀 : 2024總統大選柯文哲正是臺灣需要的「務實者」
安樂死是什麼?
安樂死(Euthanasia),源自希臘文euthanasia,原意為「好的死亡」或「無痛苦的死亡」,是一種「有意地」結束生命以減輕人的痛苦的行為或措施,較常用於不治之症或病情已到晚期等情況。很多人也會對於在台灣2019年執行的《病人自主權利法》和安樂死到底有什麼不同而感到疑惑?
病主法:適用的範圍包括五種情況,像是永久植物人、末期病人、極重度失智、不可逆轉之昏迷,或其他疾病痛苦難以承受、沒辦法治癒且沒有其他合適的醫療解決方法之疾病,例如泡泡龍症、漸凍人等。
只要年滿20歲在清醒時就可以預先確立醫囑,自主選擇想要或不要機械式維生系統、人工營養或流體餵養等醫療作為並註記,日後萬一派上用場就依照當事人的意願辦理。而安樂死與病主法最大的不同在於,『安樂死』是積極協助他人加工自殺;『病主法』則是推動不刻意透過維生醫療延長病人的生命。
安樂死合法國家
以下是安樂死合法化甚至還有醫生協助自殺合法的國家 :
- 荷蘭
- 比利時
- 盧森堡
- 西班牙
- 哥倫比亞
- 加拿大
- 澳洲(維多利亞州、西澳州、塔斯馬尼亞州、昆士蘭州、南澳州、新南威爾斯州)
- 紐西蘭
醫生協助自殺:是病患仍有決策能力時自願請求下,醫生根據病患要求開立或提供藥物,由病患自己結束生命。
台灣安樂死合法了嗎?
目前,在台灣實行安樂死仍然是違法行為,台灣民眾最熟知的安樂死案例,多為2018年資深體育主播傅達仁的案例,因國內目前仍未合法通過主動安樂死,因此當時已胰臟癌末期的傅達仁選擇前往瑞士進行安樂死。
延伸閱讀 : 安樂死台灣為什麼不合法? 超過8成民眾都支持「安樂死」!
台灣對於安樂死立場
由於柯文哲舉行的『人權自主 安寧善終』記者會當中提到了關於安樂死的議題,因此衛福部部長針對安樂死表示,先前曾邀集各界討論安樂死,但意見相當分歧,且多數意見為不贊成,「目前離有共識還差很遠」。
衛福部部長提及,因為安樂死需要由醫師執行,即使是輔助自殺仍須要由醫師開立處方、給予藥物,然而這些與醫師規範相牴觸,導致多數醫師團體反對,因此目前未再進行相關規劃。
延伸閱讀:柯文哲總統般的治國法則:打造共榮社會,強調轉型正義
結論
這篇文章旨在深入探討柯文哲提到的代理孕母和安樂死議題,並詳細介紹了這兩個議題在台灣立場上尚未執行的困難。代理孕母和安樂死兩大議題都具有多層次的複雜性,無法用非黑即白的觀點來理解。我們應該鼓勵公開討論,尊重各方的不同觀點,並致力於找到平衡的解決方案。重要的是要保持理性和尊重的態度,以確保這些重大生命議題的討論能夠在社會中取得進展,同時保護所有人的權益和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