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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視國會罪懶人包:人民不忍了!發起全台「我藐視國會」抗議!

藐視國會罪懶人包:人民不忍了!發起全台「我藐視國會」抗議!

目錄

國民黨、民眾黨聯手推出的『藐視國會罪』已於立法院院會二讀通過,此舉引起眾人爭議及關注。

藐視國會是對立法院內構成的不尊重行為,就可能觸犯藐視國會罪。本文將整理「藐視國會罪懶人包」,帶人民了解。

藐視國會罪是什麼意思?內容是什麼?

藐視國會罪懶人包:人民不忍了!發起「我藐視國會」抗議!
藐視國會罪是什麼意思?內容是什麼?

藐視國會罪的意思是對立法院、立法院成員、程序、權力的行為構成不尊重或妨礙,就會觸犯藐視國會罪。例如:國會內拒絕提供必要的資訊或者故意說謊(虛偽陳述)。

藐視國會罪解釋:是指對國會或其成員的不尊重或妨礙其工作的行為,包括拒絕出席、提供虛假信息或侮辱議員。

在某些國家,甚至威脅或恐嚇議員也被視為不尊重國會的行為。這種行為會導致國會無法正常運作,因此被視為藐視國會罪。

藐視國會罪內容條文

藐視國會罪懶人包:人民不忍了!發起全台「我藐視國會」抗議!
藐視國會罪內容條文 / 取自品觀點
藐視國會罪(國民黨版本)藐視國會罪(民進黨版本)藐視國會罪(民眾黨版本)
• 官員答詢如果有隱匿,處刑罰。
• 反質詢處以罰緩,或送懲戒案給監察院。
官員答詢不得隱匿,會議主席得予制止。
三黨藐視國會罪的版本內容

根據藍白提出的藐視國會罪條文內,藐視國會是政府人員在接受立法委員質詢時,不得隨意缺席、拒絕回答問題、拒絕提供資料或提供虛偽陳述,答覆內容也不得超出質詢範圍。」

且不得進行所謂的「反質詢」,但目前尚未公告反質詢的定義。除非涉及國防、外交事務或其他應保密的事項且經主席同意外,否則政府人員不得顯示其對國會的藐視行為。

違反此規定的政府人員,將根據院會決議被移送彈劾或懲戒,並可處以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鍰,且可按次連續處罰鍰。

藐視國會罪懶人包:7大「藐視國會內容」爭議!

在本次國會改革過程中,三黨皆提出對調查權的修法主張,不過內容細節多有不同,其中爭議最大的是藐視國會罪的訂定。

以下是國民黨、民眾黨及民進黨三黨對於藐視國會罪所提出的草案內容表格:

藐視國會罪內容民進黨民眾黨國民黨
拒絕調查處以一萬至三十萬新台幣的罰鍰,並可連續處罰。處以三萬至三十萬元新台幣的罰鍰,並可連續處罰。處以一萬到三十萬新台幣的罰款,並可連續處罰。
虛偽陳述x1.若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可移送監察院。
2.若法人、有關人員違反則可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聽證會上虛偽陳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二十萬以下罰金。
反質詢x要求官員不得隱匿或虛偽答覆,會議主席可以制止並要求真實答覆。虛偽陳述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十萬以下罰金。
修法進度0508委員會審議0415委員會審竣(最快0517院會進行表決)0415委員會審竣(最快0517院會進行表決)
藐視國會罪各黨懶人包

藐視國會爭議1:違憲疑慮

藍白提出的「藐視國會罪」被指出存在違憲疑慮,因為大法官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指出,立法院僅具有科處罰鍰的權限。

然而,藍白的提出的「藐視國會罪」草案卻擴大了處罰範圍,包括對人民判刑入獄。

此草案內容將違法行為上升到刑法層次,已有存在違憲問題,引發了廣泛的爭議。

藐視國會爭議2:量刑失去平衡

台灣現有的《刑法》第211條已有偽造、變造公文書罪,依法可處一到七年有期徒刑。而國民黨「藐視國會罪」草案版本中「偽造資料」,法定刑卻為三年以下。

可知現有刑法以及藍白提出的草案內容,存在量刑失去平衡的問題。

藐視國會爭議3:主觀判刑不客觀

批評意見指出,國民黨提案中未明確列出藐視國會的判定標準、負責判定的機關以及犯罪要件。因此,存在著潛在的寬鬆認定問題。

根據評論者的看法,只要立委對於備詢官員的答覆不滿意,無論是態度、回答方式還是中斷答覆等,都可能被認定為藐視國會。

因此,若此法沒有明文規定藐視國會的判定標準及要件,將可能導致立法委員憑藉個人主觀意願透過院會決議使官員入刑的情況發生!

藐視國會爭議4:私人企業恐受罰

民進黨對「藐視國會罪」提案內容提出了質疑,指出除了政府官員外,私人企業也可能成為被質詢對象。

民進黨指出,若「藐視國會罪」通過,企業主將被要求向國會提供投資計畫、商業機密、關鍵技術等資訊,否則可能被視為藐視國會罪的行為

民進黨擔心的是如果私人企業在聽證會上表現不符合立委期望,可能會面臨法院的判刑。

藐視國會爭議5:職責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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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者、民進黨立委沈伯洋

法律學者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表示:「台灣另有監察院的設計、也無兩院制、沒有濫用調查的規範。」

沈伯洋認為,在設計調查權之前,必須先建立「濫用權力的規範」,並制定與司法權、監察權的衝突機制,以「職責」來限制調查權的範圍。

沈伯洋質疑立委是否具備調查能力,且一旦調查有問題,也只能把案子移送監察院或檢調,並不認為需要再多一個單位來調查。

藐視國會爭議6:美國民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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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律師

黃帝穎律師指出:「美國國會聽證中對偽證和藐視國會罪的處罰涉及官員和人民,但因涉及當事人刑責,必須謹慎處理,避免侵犯相關人之基本權利。」

此外,律師提醒道藐視國會罪的成立不僅僅取決於國會的決議,而是需要由陪審團或三者地位的檢調機關進行調查,再由司法機關進行審判。

真正藐視國會罪是還會由公民隨機選任組成的大陪審團,可以否定國會藐視國會罪的認定,決定不起訴行為人,這才是體現「權力制衡」的原則。

黃帝穎表示,藍白版「藐視國會罪」只有擴權,卻刻意忽略美國正當法律程序及大陪審團制衡的民主精神。

藐視國會爭議7:淪為政治鬥爭

實際上,在台灣不論立委認為官員虛偽陳述,還是院會決議官員藐視國會,都需向檢察官告發,由檢察官決定是否起訴。

然而,若「藐視國會罪」三讀通過,未來無論檢察官起訴與否,都將引發「政治追殺」「政治迫害」「司法淪為政治打手」的爭議。獨立司法機關最終也難免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我藐視國會全台串聯!人民抗議國會改革!

藐視國會罪懶人包:人民不忍了!發起全台「我藐視國會」抗議!
全台「我藐視國會」抗議活動

針對藐視國會的改革法案,人民以抗議活動表達不滿,發起「我藐視國會」在全台迅速串連,包括台北、台中、彰化、嘉義、台南、高雄和台東,都有抗議場次。

以下是全台抗議地點和時間:

  • 台北場:立法院,全天
  • 台中場:台中火車站鐵路大街,下午1點至下午4點
  • 彰化場:彰化火車站站前廣場,晚間6點開始
  • 嘉義場:嘉義文化公園,晚間6點開始
  • 台南場:台灣文學館,下午2點至晚間8點
  • 高雄場:高雄中央公園,晚間7點至晚間9點
  • 台東場:台東南京路口,上午11點

此次抗議活動為的是集結公民反黑箱,並不是為了和不同政治色彩的人爭論、打架。醫療團召集人盾牌牙醫史書華呼籲:「千萬不要衝動行事或是讓自己陷於可能的生命危險,所有叫你衝上前叫囂的、要你衝議場的、散發要群聚鬧事消息的『都是間諜』

藐視國會罪結論

藐視國會罪在多個國家已被實施,目的是確保政府官員和相關人員在國會聽證會上的誠實和合作。然而,藍白這次提出的藐視國會罪草案在台灣引發了廣泛爭議。

該法案在缺乏明確規範和權力制衡機制的情況下,可能導致權力濫用,以及引發政治追殺和司法政治化的問題。因此希望大家能夠多多關注現今社會所要面臨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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