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因國會職權修法,大法官尤伯祥與立委黃國昌等人在法庭上公開準備程序,大家也因此事開始好奇「反質詢」的定義。本文將整理尤伯祥黃國昌對談內容以及反質詢資訊。
尤伯祥法庭對決黃國昌!反質詢定義為何?
憲法法庭昨日下午開庭,對立法院擴權法案進行聲請暫時處分案準備程序。大法官尤伯祥針對立法院機關代表、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等人的答辯書提出質疑,以下是兩人法庭上的對話:
「我注意到您的答辯書第 10 頁有主張說質詢並未違反明確性原則,所以反質詢也不會違反明確性原則,您是這樣講的,這樣的陳述其實在我看起來是以問答問。」
尤伯祥首先點名黃國昌
「貴院就《職權行使法》25 條第 1 項修正增訂『不得反質詢』,目的就是要禁止被質詢者以問答問。但是就法律明確性原則所要求的『可預見性』來講,適用對象還是需要一個明確的定義,不然不知道如何接受質詢。」
尤伯祥繼續表述
「因此我想跟您確定一下,你們現在可不可以給反質詢下一個定義?或是你們主張這是一個不確定的法律概念,那至少要有一個概念核心,概念核心是什麼?」
「總統國情報告制度不是立法院這次創設的,憲法增修條文中已有規範,依照修正前總統立委職權行使法,不管是立院邀請總統或總統自己要來須經立院同意。」
黃國昌回覆
在經過漫長的對談後,黃國昌直至退庭都沒有正面回答「反質詢的定義」,所以尤伯祥請黃國昌以書狀的方式回答。這場法庭對決在大家眼裡以尤伯祥勝利作結尾。
延伸閱讀:立法院在吵什麼?是否黑箱?5/17 國會改革法案懶人包一次看!
反質詢定義是什麼?
反質詢的意思是指,在質詢過程中,被質詢的一方不僅沒有回應提問者的問題,還主動向提問者提出問題。
而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先前表示,反質詢的定義為「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說明其實在原本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24 條與第 25 條的條文內容就有反質詢規範。
*不過目前各黨的立法委員對反質詢皆無法明確定義,國會相關法規也無任何明文規定。
尤伯祥介紹
- 姓名:尤伯祥
- 職業:大法官
- 主要經歷:
- 義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 臺北律師公會理事長
- 全國律師聯合會刑事程序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常務理事
- 台灣法學會理事長
-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
- 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委員
尤伯祥為現任大法官之一,他在職業初期便加入民間司改會,參與許多冤案的救援與聲請工作,在 2023 年時獲當時總統蔡英文提名成為大法官。
尤伯祥黃國昌10年前曾站同陣線
雖然尤伯祥和黃國昌如今已是站在對立面的關係,不過其實 10 年前尤伯祥曾是「318太陽花學運」的義務辯護律師,和黃國昌是同陣線的戰友,現況令人不勝唏噓。
不少網友也感嘆,黃國昌看到尤大法官時,有沒有想起當初是怎麼譴責黑箱的?如今卻坐在下面為自己的黑箱找藉口辯論,對綠營的恨讓他失去理智了!
結論
尤伯祥在憲法法庭上針對立法院擴權法案提出質疑,尤其關注黃國昌對反質詢定義的模糊回答。雖然兩人曾在318太陽花學運中並肩作戰,如今卻因立法院擴權法案站在對立面。
黃國昌在面對尤伯祥的犀利問題時,未能給出明確的反質詢定義,最終尤伯祥請黃國昌以書狀方式回答。眾人都感慨兩人立場的轉變和政局的變遷。
如果你希望獲得更多相關資訊,請關注新識界,提供您最新即時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