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賠償到底拿到了沒?答案要分兩群人看:台北市法務局說,6 位罹難者的家屬裡 5 位透過調解獲償、1 位私下和解,調解靠的是百貨公司的保險;活下來的受害者這邊,7 位重症者中唯一的倖存者黃舒君說她到現在還沒拿到賠償,消基會代 30 人提的團體訴訟也還在法院審。
會吵起來,是因為台北市長蔣萬安 10 月 31 日在辯論會上說市府「讓寶林跑不了」,也讓家屬都能獲得賠償,黃舒君看到後在臉書留言反駁。下面先看兩邊怎麼說,再把錢一筆一筆拆開。本文資料更新至 2026 年 11 月 3 日,案件還在進行,以法院和官方後續公布為準。
這篇會提到的人:
– 黃舒君:藝術策展人,2024 年寶林茶室中毒案 7 位重症者中唯一活下來的人
– 蔣萬安:台北市長,2026 年台北市長選舉國民黨籍候選人
– 沈伯洋:民進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辯論會上提問寶林案的人
– 楊振昌:台北榮總毒物科醫師,參與寶林案調查,曾出庭作證
– 連堂凱:台北市法務局長
黃舒君為什麼說蔣萬安講的不是事實?
事情的起點是 10 月 31 日的台北市長電視辯論。沈伯洋在交叉詰問時追問蔣萬安,寶林案發生時他身為召集人卻沒出席相關會議。蔣萬安回應,市府同仁當時很機警,第一時間採集了生物跡證,成為後來起訴的重要依據,「讓寶林跑不了」,也讓家屬後續都能獲得賠償。

辯論後沒幾天,黃舒君在《鏡週刊》臉書一篇她的舊專訪底下留言,表明自己就是當事人。她的留言開頭是這樣寫的:
「蔣市長在辯論講的根本不是事實。我是7位重症者中唯一的倖存者。我至今還未得到賠償。」

她反駁的是兩件事。第一件是賠償,她說自己到現在還沒拿到;第二件是採證,她說幾個月前第一次出庭時,楊振昌醫師在庭上作證,在場的人都聽到市府第一時間採到的證據不足。11 月 2 日她再上三立《台灣ON AIR》和多家媒體受訪,講到這兩年的身體狀況時幾度落淚。
蔣萬安這邊,11 月 1 日在萬華掃街時回應,市府一直持續協助受害者和家屬,包括保險理賠、法律協助和後續訴訟。同一天台北市法務局也發了新聞稿,標題直接說寶林案處理過程「遭刻意混淆」。兩邊的說法對照如下:
| 爭議點 | 蔣萬安與市府的說法 | 黃舒君與家屬親友的說法 | 官方資料與報導怎麼寫 |
|---|---|---|---|
| 受害者拿到賠償了嗎 | 6 名亡者家屬中,5 名調解獲償、1 名私下和解 | 倖存者至今沒拿到;親友說家屬拿到的錢沒有一筆是寶林出的 | 法務局 11/1 說明亡者家屬已調解或和解,但也寫明不代表所有受害者的求償都已結束,團訟仍在進行 |
| 錢是誰出的 | 市府協調百貨公司與產險公司,找出可以理賠的保險 | 錢來自百貨公司和產險公司的和解金,以及國家的犯罪被害補償金 | 寶林自己的保險早就失效,調解靠的是百貨公司的保險;私下和解那 1 戶由誰出錢沒有公開 |
| 第一時間採證 | 同仁採集生物跡證,成為起訴關鍵 | 楊振昌醫師在庭上說市府第一時間採得的證據不足 | 衛生局說手部檢體驗出毒素是起訴關鍵;監察院則糾正市府沒採食材檢體 |
| 寶林跑得了嗎 | 6 筆罰鍰都已移送強制執行 | 寶林早已脫產,罰鍰一毛都沒繳 | 寶林欠繳的罰鍰累積 350 萬元,已移送行政執行署 |
想看辯論會當天兩人完整的問答,可以看台北市長辯論會逐字稿那篇。
寶林茶室賠償的錢從哪來?家屬拿到的其實是這幾筆
很多人看到「家屬都獲得賠償」,會以為是寶林公司付的錢。但寶林出事時,自己的產品責任險和公共意外責任險已經因為逾期沒繳保費被註銷,等於受害者原本可以找的那家保險公司根本不會賠。
後來能解套,是因為寶林茶室開在遠東百貨信義 A13 的美食街裡,百貨公司自己保的商業綜合責任保險有附加食品中毒條款。法務局說,市府找來百貨業者、產險公司和保險法學者開了十幾場研商會議,才讓保險公司同意啟動理賠。

把這兩年出現過的錢攤開來看,大概是這樣:
| 款項 | 誰出的錢 | 給誰 | 金額與狀態 |
|---|---|---|---|
| 百貨公司責任保險理賠 | 百貨業者與其產險公司 | 5 名亡者家屬 | 透過市府消費爭議調解獲償,金額沒有公開 |
| 私下和解 | 沒有公開 | 1 名亡者家屬 | 已達成和解,金額與出錢的人沒有公開 |
| 犯罪被害補償金 | 國家(北檢核發) | 6 名亡者家屬 | 每戶 180 萬元,共 1,080 萬元,2025 年 3 月決議 |
| 醫療費代墊 | 市府先用民間賑災捐款墊 | 住加護病房的重症者 | 983 萬 8,457 元,2025 年 6 月已由業者與產險公司全數還回 |
| 消基會團體訴訟 | 求償對象是遠百、大食代、寶林餐飲 | 30 名受害者與家屬 | 求償約 2 億 9,301 萬元,還在台北地院審理 |
犯罪被害補償金是國家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給犯罪被害人或遺屬的補償,出錢的是國家,不是肇事業者,也跟業者該負的民事賠償是兩回事。死者親友說「一筆來自民間,一筆來自國家」,指的就是保險和解金和這筆補償金。
醫療費代墊也常被混在一起。市府當初是用民眾捐給重大災害的善款,先幫重症者付加護病房的自費醫療費,後來社會局委任律師代位求償,錢已經從業者和產險公司那邊拿回來了。法務局強調這是先墊再收回,不是拿捐款替業者賠。
所以把寶林賠償這件事講白一點,寶林茶室中毒賠償到目前為止是這樣分的:死者家屬拿到的主要是百貨公司保險的調解金和國家補償,寶林公司本身有沒有出錢,公開資料裡看不出來;活下來的傷者,像黃舒君就還在透過消基會協商,團訟也還沒判。
寶林為什麼自己沒賠?保險過期、脫產與假扣押爭議
受害者很難直接向寶林拿到錢,問題卡在兩個地方。第一是保險,前面講過,它的保單早在出事前就因為沒繳保費失效了。第二是財產,壹蘋新聞網報導,業者事發後就歇業,負責人名下的公司和資產也轉移了,報導說等於沒有可以執行的財產。
連市府開的罰單也收不到錢。衛生局對寶林開了 6 筆罰單,法務局說都已經在 2 個月內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但聯合報 9 月報導,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柳采葳揭露,2023 年到今年 8 月衛生局開出的罰鍰裡,寶林餐飲累積欠繳 350 萬元,是欠最多的一家。罰鍰是繳給政府的,跟受害者的賠償是兩條線,但它可以看出寶林現在的狀況。
被罵最兇的是「假扣押」。假扣押的意思是,在官司打完之前,先請法院把對方的財產凍結起來,免得對方趁打官司的時候把錢轉走。律師林智群說,6 個人死亡這種社會矚目案件,聲請假扣押法院一定會准,市府第一時間卻沒做;律師李怡貞也批評市府第一時間沒做假扣押,讓寶林成功脫產。
法務局的說法不一樣。依照民事訴訟法,假扣押要由債權人,也就是受害者自己聲請,市府不是受害人,不能只因為是主管機關,就用自己的名義去凍結寶林的財產,能做的是提供法律協助。市府說 2024 年 3 月就公開表示,受害者要聲請假扣押可以補助律師費;同年 6 月也跟消基會和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確認過,兩個單位評估後當時都沒有聲請的規劃。
這兩種說法哪個比較有道理,要看你怎麼看「協助」的範圍。市府在法律上不能用自己的名義聲請,但批評的人認為,市府可以更主動地推動受害者和協助團體去做。法務局 11 月 1 日的說明裡,也沒有提到後來有人聲請假扣押。
寶林茶室倖存者黃舒君現在怎麼了?腎功能剩 3 成多
黃舒君 2024 年 3 月 21 日在寶林茶室吃了粿條後中毒,住院時意識不清、黃疸嚴重到連眼白都看不見,在加護病房住了 22 天才撿回一命。當時 7 位重症者中,其他 6 位都過世了,她是唯一活下來的寶林茶室倖存者。

出院以後,她的身體沒有回到原本的樣子。她說自己現在是慢性腎臟病第 3 期,腎絲球過濾率只剩 30 幾,醫師告訴她受損的腎臟很難恢復,再惡化下去就要洗腎。腎絲球過濾率是看腎臟過濾血液能力的指標,90 以上算正常範圍,數字會隨年齡慢慢下降;自由時報把她的 30 幾換算成腎功能大約只剩 3 成多。
更難熬的是中風。她說出院後第二個禮拜就中風了,一度半身癱瘓、話講不清楚,她認為跟那次中毒有關。這兩年她一直跑醫院回診,體力和腦力都大不如前,工作也受到很大影響。
她說市府社會局長當時有去病房看她,後來也有社工定期聯絡,但講到求償,她在節目上說實際跟受害者開會的只有消基會的人。她目前是透過消基會,跟遠百和大食代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金額。
讓她最難過的,是看到這件事被拿上辯論會當政績。她在受訪時說,選舉有攻防可以理解,但還是要基於事實,聽到市長在台上這樣講,對她來說像是二次傷害。
寶林案現在走到哪?刑事、團訟與監察院糾正
寶林案其實有兩條線在跑:一條是刑事,追究誰該負刑責;一條是民事,處理誰要賠多少錢。兩條線的時間點整理如下:
| 時間 | 發生什麼事 |
|---|---|
| 2024/3/24 | 北市衛生局接獲通報後到寶林茶室稽查 |
| 2024/3/26 | 北市府勒令信義 A13 店停業,隔天擴大到寶林在台北的所有分店 |
| 2024/12/11 | 消基會代 30 名受害者與家屬提起團體訴訟,求償約 2.93 億元 |
| 2025/1/21 | 北檢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負責人黎仿軒等 5 人,對黎仿軒求處 4 年以上徒刑 |
| 2025/1/22 | 監察院糾正北市府稽查慢、沒採食材檢體 |
| 2025/3/11 | 北檢決議核發 6 戶犯罪被害補償金,每戶 180 萬元 |
| 2025/6/13 | 市府代墊的醫療費由業者與產險公司全數還回 |
| 2025/7/22 | 團訟一審言詞辯論 |
| 2024/8~2025/11 | 市府多次召開調解會議,6 名亡者家屬陸續完成調解或私下和解 |
| 2026/10/31 | 台北市長辯論會,蔣萬安說「讓寶林跑不了」 |
| 2026/11/2 | 黃舒君公開反駁,說自己至今沒拿到賠償 |
採證這件事,雙方講的是同一次調查的不同部分。衛生局在 2025 年 1 月檢方起訴時說明,他們 2024 年 3 月 24、25 日連續稽查,採了廚房人員的手部檢體和環境檢體,後來在台大法醫研究所協助下,從手部檢體驗出邦克列酸陽性,成了檢方起訴的關鍵證據。蔣萬安說市府採到生物跡證,講的是這部分。
可是監察院 2025 年 1 月的糾正案指出,衛生局接到通報後過了 5 小時才到店裡,現場也沒有把可疑的炒粿條下架、封存或採樣,錯失採樣黃金期,到糾正當時都還沒查出病原菌是從哪來的,同一天還有 8 個人陸續去吃。市府當時回應沒有延宕,還說監委不該開「上帝視角」。黃舒君則是說,楊振昌醫師在庭上作證時提到市府第一時間取得的證據並不完整。
刑事案件的進度,黃舒君說她幾個月前才在台北地院第一次出庭。民事團訟依法務局 11 月 1 日的說明也還在進行中,活下來的受害者能拿到多少,要看協商或判決的結果。當初怎麼中毒的,可以回頭看寶林茶室中毒剛爆發時的報導;邦克列酸又叫米酵菌酸,哪些食物容易出現,可以看米酵菌酸那篇。
下次聽到「受害者都獲賠」,先問這三件事
寶林案吵到現在,很大一部分是因為「賠償」這兩個字被講得太籠統。之後不管是看辯論、看新聞,還是看社群上的截圖,聽到「受害者都拿到賠償了」這種話,可以先問三件事:拿到錢的是誰,是死者家屬還是活下來的人?錢是誰出的,是肇事業者、保險公司還是國家?還有誰沒拿到,官司打完了沒?
市府自己的說明也可以直接看台北市法務局 11 月 1 日的新聞稿,再對照受害者的說法自己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