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2025 06:55

台灣新創科技困境:5 案件揭露國內創新平台如何被法律制度壓迫

台灣新創科技困境:5 案件揭露國內創新平台如何被法律制度壓迫

目錄

台灣新創科技為何頻頻觸法?5 起真實案例揭露本土創新如何因法規受限遭封殺,對比外資修法、專法放行待遇,深掘法律制度下的國內創新困境。

台灣新創科技受法規限制 5 起重大案例

在台灣,科技新創若碰觸法規灰區,往往無法獲得制度支持,而是面臨法律追訴或產業封殺。國內律師果殼 Mr.Shell 指出 5 起具代表性的案例,橫跨不同領域,卻有著同樣因創新而遭制度壓迫的命運:

新創科技新創類型影響對象涉及法律爭議重點結果
法易通、法律諮詢家、呼叫律師法律媒合平台律師、民眾律師倫理規定遭全律會認定違規平台關閉
8591 寶物交易虛寶交易平台玩家、數位支付使用者電子票證條例涉嫌非法發行電子票證公司起訴
櫻桃支付跨境支付外籍勞工、國外留學生銀行法涉嫌非法地下匯兌創辦人起訴
Steaker加密資產管理投資人銀行法、洗錢防制法非法吸金與未授權資產管理創辦人起訴
Lawsnote法律查詢工具法律從業者、一般民眾著作權法、妨害電腦罪爬蟲抓資料、觸法遭廠商控告
台灣本土新創科技案例

1.創新媒合平台全面下架,只因違反律師倫理?

多家媒合法律服務新創科技平台因《律師倫理規範》下架
多家媒合法律服務新創科技平台因《律師倫理規範》下架

多家科技新公司創試圖透過平台媒合律師與民眾,提升法律服務效率,卻因商業模式涉及分潤與媒合費用,遭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全律會)認定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最終接連被迫關站。以下整理 3 起代表性事件:

案例名稱平台特色違規原因處理結果
法易通即時律師電話諮詢,曾獲創新獎律師需將諮詢費分潤給平台2009 年被全律會要求律師退出,平台關閉
法律諮詢家線上諮詢與律師選擇平台平台抽取介紹費、律師需支付管理費全律會發函施壓,律師大量退出,平台停擺
呼叫律師App 媒合案件,律師須付費參與媒合出資金額與案件媒合有對價關係,違反倫理規範第 12 條被封殺後無法營運,平台停止經營
法律新創科技平台在台灣遭壓迫事件整理

只要平台涉及收費或對價,就可能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 12 條。目前唯一不違規的方式,是完全免費提供資訊媒合,但這樣的平台難以自給自足,導致法律新創平台在台灣發展受限。

2.新創虛寶交易平台,卻被當成非法電子票證?

8591 是台灣最具規模的虛寶交易平台,卻因推出虛擬點數「T點」,被檢方認定違法發行電子票證。儘管最終法院判決無罪,但本案凸顯出台灣法規對新型支付工具與虛擬資產的適用困境

  • 平台特色媒合玩家之間進行虛擬寶物與遊戲點數交換
  • 爭議起因:平台推出「T點」供會員以新台幣 1:1 兌換使用,成為交易媒介
  • 違規指控:檢方認為「T點」具電子票證性質,涉違《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 30 條,未經金管會核准即發行電子票證,涉非法吸金達 186 億元
  • 法院判決:一、二審均認為「T點」不具備多用途支付、自動扣款等電子票證要件,最終判決無罪
  • 後續影響:事件引發社會對台灣電子支付監管落後的關注,數字科技呼籲應建立新型支付專法
數字科技新創平台獲判無罪後正常運營
數字科技新創平台獲判無罪後正常運營

3. 打造跨境匯款平台,卻被指控地下匯兌

櫻桃支付受國外創新科技競賽肯定,回國反而受到法規打壓
櫻桃支付受國外創新科技競賽肯定,回國反而受到法規打壓

櫻桃支付以創新 P2P 匯款模式為賣點,曾被譽為台灣金融科技新創代表之一,卻被檢調單位認定違反《銀行法》,並以地下匯兌論處

  • 平台特色:金融科技新創,主打 P2P 模式的小額跨境匯款服務
  • 爭議起因:媒合台灣與中國用戶匯款,達到「資金在地流動、實現跨境效果」的目的
  • 違規指控:未具銀行或電子支付牌照,卻從事匯兌業務,涉嫌違反《銀行法》第 29 條,創辦人遭檢調移送法辦
  • 監理問題:未落實 KYC/AML 機制,曾被詐騙集團利用,資金流向難以追蹤
  • 後續發展:櫻桃支付曾試圖申請監理沙盒,但被指模式本質違法,無法進入實驗階段

櫻桃支付曾獲選為 2017 年新加坡新創選拔賽前十強,在國際間獲得高度肯定。申請台灣監理沙盒,期望合法化營運,卻被指控模式違法,連試驗機會都未獲得,凸顯出制度對本土創新態度保守

4.Steaker 被起訴關鍵曝光!理財平台變成非法吸金?

Steaker 官方聲明表示對國家法律失望
Steaker 官方聲明表示對國家法律失望

Steaker 是台灣知名的加密貨幣管理平台,主打虛擬貨幣投資與收益分潤機制。2022 年 FTX 崩盤後資金斷裂,引發用戶損失與法律爭議。檢方以違反《銀行法》與《洗錢防制法》起訴創辦人黃偉軒。

  • 平台特色:提供 USDT 等加密資產投資配置服務,曾吸引大量資金進駐
  • 爭議起因:向不特定大眾吸收加密貨幣,並承諾固定報酬
  • 違規指控:違反《銀行法》非法吸收存款,與《洗錢防制法》相關條文
  • 法律爭點:台灣金管會(FSC)明確表示,加密貨幣屬於高度投機性的虛擬商品,是否可適用《銀行法》?
  • Steaker 回應:強調平台僅管理虛擬資產,無涉及法幣操作,資金設計為資產管理需求

金管會早期曾明確表示,加密貨幣不具貨幣與存款性質,不納入傳統金融監管範疇。然而在面對國內創新平台如 Steaker 時,卻轉為擴張解釋,將其納入《銀行法》規範,進而起訴開罰。

5.爬公開資料也會被告?法律 AI 新創遭判刑 4 年

Lawsnote 爬取判決及法規資料被判違反《著作權法》
Lawsnote 爬取判決及法規資料被判違反《著作權法》

Lawsnote 是結合法律專業與 AI 技術的台灣新創,透過智慧搜尋提供判決與法規資料查詢服務。卻因被指控擅自抓取他人資料庫內容並用於營利,成為台灣首例因爬蟲技術涉及著作權侵害而遭重判的新創案件。

  • 平台特色:結合 AI 與語意分析,提供判決與法規資料的智慧搜尋平台
  • 爭議起因:遭法源資訊指控利用爬蟲抓取其資料庫中「法規沿革」、「附件」等經人工整理內容
  • 違規指控:構成著作權法第 91 條重製罪與刑法第 359 條電磁紀錄罪,意圖銷售他人著作
  • 法院判決:2025 年新北地院一審判決創辦人分別判刑 4 年與 2 年,並須賠償 1 億元
  • 法律爭議:公共法規本身不受保護,但經人工整理具獨創性的內容,屬「編輯著作」可主張著作權
  • 產業影響:為台灣法律科技圈首起類案,震撼資料平台產業,凸顯資料再利用的法律邊界

外國新創科技在台享有特權!修法量身開路

面對外國新創科技,我國政府主動修法、提供合法上路空間。但面對本土新創,往往選擇消極觀望,若是觸碰灰色地帶便移送法辦,待遇形成明顯反差。

台灣為國外創新科技平台修法,幫助其在國內發展
台灣為國外創新科技平台修法,幫助其在國內發展
外國平台主要服務台灣政府修法/讓利措施結果
PayPal第三方支付修訂《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放寬外商進入最終 Paypal 未落地台灣,仍保留制度彈性
Uber乘車媒合平台增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03-1 條,開放「多元計程車」成功合法化,持續在台營運
Google搜尋與資料服務長期使用爬蟲抓取網站內容,並未被以《著作權法》追責無法律責任,正常運作中
國外科技創新平台享有修法待遇

結論

全球都在鼓勵科技創新、降低創業門檻,但在台灣,新創團隊常常不是被市場淘汰,而是被法律「卡死在門外」。

諷刺的是,對外國企業,我們卻願意修法幫他們開路 Uber 合法了,PayPal 有專法保障,Google 抓遍網站內容也沒人追究;反觀台灣自己的新創科技,只要踩到灰色地帶就被打回票!

法規的存在,不該是用來懲罰創新的人。如果我們繼續把制度當成阻礙,只會讓人才外流、創意出走,被犧牲的不是幾間新創科技公司,而是台灣未來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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