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4/2025 10:35

台灣 10 起虐童案懶人包:孩子在哭,社會在沉默?別讓悲劇重演

台灣 10 起虐童案懶人包:孩子在哭,社會在沉默?別讓悲劇重演

目錄

在台灣殺死一個人可能被判死刑,但虐童致死卻沒有被判死刑的案例。近期剴剴案不是個案,在台灣每半年就有超過 7,000 起虐童案

政府一再呼籲少子化要多生,但在虐童事件頻傳的情況下,讓民眾不得不懷疑:國家真的足夠安全嗎?誰能保障我的孩子?

本篇將整理台灣 10 起虐童案懶人包,包括事件經過、時間線及最新判決結果,揭露這一樁樁慘被司法界輕判的虐童案,讓政府正視兒童保護機制。

10 起虐童案、加害者、判決結果懶人包

虐童案件傷亡加害者判決結果
保母虐待剴剴案死亡劉姓保母中配114/5/13 一審開庭
桃園楊梅刺青虐童案死亡母親友人判刑 16 年
竹北健身教練虐童案重傷母親同事100萬及300萬交保
餵毒虐童致死案死亡母親男友判刑 17 年 10 個月
保母虐待女童(小桃子)案死亡保母判刑 9 年 3 個月
生父酷刑凌虐男童案死亡爸爸判刑 18 年
台中謊報男童溺斃案死亡爸爸判刑 16 年
宜蘭水泥封屍案死亡母親友人判刑 20 年
昊昊灌毒虐死案死亡母親同居人判刑 30 年
肉圓家暴案重傷爸爸7 萬元交保
台灣 10 大虐童案懶人包

1. 劉姓保母虐待剴剴案懶人包

虐童案
台灣虐童案1. 劉姓保母剴剴案
  • 事件經過:惡質保母姐妹輪流虐待男童剴剴,事件持續 4 個月,最終於平安夜不治身亡。
  • 事件人物:保母劉姓姐妹、受虐童(剴剴、潘童、蔡童等)

虐童事件時間線:

  • 2023 年 8 月:剴剴(1 歲男童)由兒福聯盟委託劉姓姐妹照顧。
  • 2023 年 12 月:剴剴因呼吸困難送醫急救,過程中發現:嚴重營養不良、全身多處傷痕、指甲遭拔除、生殖器有燒燙傷痕跡
  • 2023 年 12 月 24 日:剴剴最終搶救無效身亡。
  • 2024 年:檢方起訴劉姓姐妹,並在手機中發現 LINE 對話分享虐童過程、對其他孩童施虐證據包括:以布條將蔡童綑綁固定在椅子上、將潘童一腳放置椅子上,一腳站立地面,迫使潘童以蹲馬步姿勢站立。

司法判決:

  • 2024 年 1 月 9 日:劉姓保母遭北檢聲押獲准。
  • 2024 年 9 月 25 日:首次開庭:劉姓保母姐妹在庭上始終否認犯罪,聲稱受檢方誘導影響,害怕之下才承認犯罪。
  • 2024 年 12 月 25 日,第二次開庭:檢方提出新事證,指出劉姓保母姐妹對孩童暴力相向,不過劉姓姊妹仍堅決否認。
  • 2025 年 2 月 5 日,第三次開庭:檢方提交 67 張證據照片,劉姓姐妹僅承認曾綑綁、打腳底。
  • 2025 年 3 月 19 日,第四次開庭:劉姓保母姐妹仍堅持不認罪,甚至試圖影響證人證詞。
  • 2025 年 5 月 13 日:預計一審正式開庭。

2. 桃園楊梅刺青虐童案懶人包

虐童案
台灣虐童案2. 桃園男子將男童作為人皮燈籠,全身刺青虐待致死
  • 事件經過:張男照顧朋友 3 歲兒,僅因好玩,將孩童當作人皮燈籠練習刺青,導致男童針刑致死。
  • 事件人物:虐童張姓男子、受虐童(傅童)

虐童事件時間線:

  • 2005 年 7 月:傅姓男童父親不詳,母親因案入獄,委託男友照顧男童。
  • 2005 年 9 月:母親男友將男童交由張男照顧。
  • 2005 年 11 月
    • 男童 3 歲生日當天,因昏迷被送往醫院急救,雖恢復心跳,但幾乎呈現腦死。
    • 醫護人員發現男童全身都有紅腫、破皮、瘀傷的情形,且肩膀、乳頭、生殖器等多個部位有許多大小不一的刺青圖案,疑似遭人虐待。

司法判決

  • 一審因男子行徑惡劣、且毫無悔意判處無期徒刑。
  • 二審改判 16 年。最終張姓男子服刑 11 年,於 105 年假釋出獄。

3. 竹北健身教練虐嬰案懶人包

虐童案
台灣虐童案3. 竹北葉姓健身教練虐嬰案
  • 事件經過:健身房教練將同事 2 名兒女綁在樹上毆打、放狗撕咬及開車拖行導致撞傷,施暴長達 2 個月。
  • 事件人物:3 名葉姓健身教練、受虐姐弟

虐童事件時間線:

  • 113 年 8 月:新竹一名單親媽媽將未滿 6 歲及 3 歲子女託付 2 名健身教練照顧。
  • 2024 年 8-10 月:健身教練常以管教為由,叫幼童罰站、雙手撐地等體罰,並將施虐過程錄影分享。
  • 113 年 9 月:葉姓教練將 2 名幼童載到新竹山區,將姐姐以童軍繩綁在樹上毆打、徒手痛毆弟弟腹部。
  • 113 年 10 月:深夜帶 2 姐弟出門,將弟弟丟在路邊後開車,迫使男童追趕汽車,男童終於握住門把後,慘遭葉姓教練開車拖行。

司法判決:

法院判決健身教練葉男 100 萬元交保限制住居、經營健身房的葉男 300 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現場辯護人和法官討價還價,否認裝窮,希望經營健身房的葉男可以 200 萬元交保,讓家屬有機會籌到錢,但法官認為葉男平時在網路炫富大秀資產,且反覆實施犯罪行為還試圖滅證,堅持 300 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4. 餵毒虐童致死案懶人包

虐童案
台灣虐童案4. 陳男多次虐待、餵食女童毒品致死
  • 事件經過:陳男多次毆打同居人 3 歲女兒,常施以「趴拱橋」體罰,最後餵食毒品致死。
  • 事件人物:母親男友(陳姓男子)、彭姓女子 3 歲女兒

虐童事件時間線:

  • 2010 年 2 月起
    • 陳男毆打女童,使其頭部骨折、顱內出血、臉部胸前多處挫傷、撕裂傷。
    • 陳男已知女童眼睛受傷,用膠帶纏繞其頭部、眼睛周圍數圈,並以鐵尺、鞋拔敲打女童四肢、臀部,造成女童多處紅腫。
  • 2010 年 5 月:陳男嫌女童吵鬧,曾餵食女童 FM2。
  • 2010 年 6 月
    • 二度餵食女童 FM2,女童因血液累積 FM2 濃度過高,抑制呼吸功能死亡。
    • 陳男發覺女童過世將其棄屍於南投某大樹下。

司法判決:

  • 一審判決陳男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
  • 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改以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論處,判處陳男有期徒刑 17 年 10 個月。

5. 保母虐待女童(小桃子)案懶人包

虐童案
台灣虐童案5. 惡質保母虐待女童小桃子,搶救失敗過世
  • 事件經過:惡質保母毆打女童「小桃子」,女童顱內出血,搶救 24 天,回天乏術。
  • 事件人物:蔡姓保母、1 歲女童(小桃子)

虐童事件時間線:

  • 2022 年 8 月:姚姓父親將女兒(小桃子)託付蔡姓保母照顧。在照顧兒童期間,不僅擅自外出,完全無視多名孩童的安危,還偽造日誌欺瞞家長。
  • 2022 年 11 月:小桃子昏迷,蔡姓保母開車送醫,並通知家長。送醫後,發現小桃子有顱內出血的狀況,搶救 24 日後,依舊回天乏術。

司法判決:

  • 一審判決 9 年 3 個月。
  • 二審認為原判決合理,並無過重過輕,駁回上訴。
  • 三審最高法院,持相同看法,維持 9 年 3 個月,全案定讞。

6. 生父酷刑凌虐男童案懶人包

虐童案
台灣虐童案6. 男童遭生父酷刑凌虐致死,圖為生前房間
  • 事件經過:狠父陳男對男童做出「以水管插入肛門灌水、手捏生殖器」等惡劣行徑,男童最終內臟破裂身亡。
  • 事件人物:陳姓生父、受虐兒童(謝童)

虐童事件時間線:

  • 事件經過:
    • 2022 年:謝童疑似遭到家暴而由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安置。
    • 2023 年 7 月:陳男與妻子兩名子女同住一間飯店。住宿期間陳男多次用水管插入男童肛門、灌水、手捏生殖器,將謝童懸空於窗外等。
    • 2023 年 10 月:陳男用力捶打平躺中的謝童腹部,導致胃、肝臟破裂。當天晚上,發現男童失去反應,送醫搶救仍不幸身亡。
  • 司法過程:一審判決陳男 18 年有期徒刑。

7. 台中謊報男童溺斃案懶人包

虐童案
台灣虐童案7. 生父虐待男童、謊報溺斃案
  • 事件經過:台中男多以衣架、電線狂揍 6 歲兒,因長期遭受凌虐導致橫紋肌溶解症,男童無法自行站立、最終將其溺斃,男子卻謊報兒子是泡澡溺水。
  • 事件人物:徐姓男子、 徐男兒子

虐童事件時間線:

  • 2023 年 1 月:徐男與前妻離婚後,將兒子接到住所同住。
  • 2023 年 3 月:徐男多次以衣架、電線毆打兒子。徐男也會命令兒子坐入置物箱內,以冷水沖頭或要求舉手罰站等體罰。
  • 2023 年 6 月
    • 徐男毆打兒子後,認為泡熱水可以消退瘀傷,將兒子浸泡於熱水中。
    • 浸泡當日,向消防局報案謊稱:兒子泡澡溺水。
    • 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醫護人員發現男童疑似受虐,通報警方,全案才終於曝光。

司法判決:

  • 一審判決徐男多次家暴且有詐欺前科,判處有期徒刑 16 年
  • 經兩次上訴,高等法院與最高法院,認為 16 年刑度合理、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8. 宜蘭水泥封屍案懶人包

虐童案
台灣虐童案8. 阿宏拖去女童上衣、毆打,最後以水泥封屍
  • 事件經過:阿宏吸毒煩悶,在寒冷冬季脫去 4 歲女童衣物、毆打後倒頭就睡,睡醒女童已全身冰涼,以水泥封屍棄於山林。
  • 事件人物:阿宏(母親同居人)、4 歲女童

虐童事件時間線:

  • 2006 年 7 月:李姓女子因入獄服刑將女兒托付同居人(阿宏)照顧。
  • 2006 年 11 月:李女服刑期間,阿宏僅第一次探視有帶女兒陪同,其餘兩次面對李女關心,都避重就輕,謊稱將女兒交給母親照顧。
  • 2007 年 11 月
    • 李女寫信請求婦女隊協助,擔心女兒安危。
    • 婦幼隊通知阿宏到案,不料阿宏進逃跑搬離原住處。
    • 5 天後阿宏遭宜蘭刑警帶回偵訊,經測謊發現女童位於基隆某處地下。
    • 阿宏供稱案發當日女童不乖,將其脫光後,用愛的小手打他,並命令他去罰站,當時冬季天氣寒冷,回過神來女童已經全身冰冷。
    • 女童死亡後,阿宏在工地偷 2 包水泥,將女童封屍水泥塊中棄屍。

司法判決:

全案偵破後,阿宏判刑 20 年定讞。

9. 昊昊灌毒虐死案懶人包

虐童案
台灣虐童案9. 昊昊被劉姓男子和同夥虐待、餵食毒品致死
  • 事件經過:劉男和同夥以燒紅鐵釘燙昊昊腳底、以鐵鎚打鼻梁和四肢、尖嘴鉗拔指甲等,最後強迫灌食毒品導致男童中毒性休克身亡。
  • 事件人物:劉金龍(母親同居人)及其同夥(共 4 人)、2 歲男童(昊昊)

虐童事件時間線:

  • 2011 年 10 月
    • 劉金龍與男童母親爭吵後,假借買東西為由,將昊昊帶往同夥住處。
    • 昊昊被帶同夥住處後,劉金龍多次與同夥以竹扒子、榔頭、細水管等毆打昊昊。
    • 甚至用拔掉昊昊的指甲、用燒熔的鐵釘黏合傷口、強迫灌食、注射毒品。
  • 2011 年 11 月
    • 注射海洛因導致昊昊中毒性休克,劉金龍命同夥將昊昊送往醫院,同夥以黑色外套包裹,將昊昊放在醫院急診空床上隨後逃逸。
    • 警方醫院發現昊昊後,男童已無生命跡象,並調閱監視器發現劉金龍同夥將昊昊帶入醫院,警方循線調查將 4 人逮捕歸案。

司法判決:

  • 一審重判劉金龍死刑,共犯 3 人分別判處無期徒刑、 13 年、 14 年。
  • 二審判決因帶昊昊就醫等行為,顯示無殺人之意,改判劉金龍 30 年,共犯分別改判 20 年、14、 9 年。

10. 肉圓家暴案懶人包

虐童案
台灣虐童案10. 因買肉圓沒加辣,父親痛打孩子
  • 事件經過:林男痛毆妻小,只因不滿兒子買的肉圓沒有加辣,就以啤酒罐攻擊男童,妻子上前勸阻,也慘遭拖行毆打。
  • 事件人物:林姓男子及其妻小

虐童事件時間線:

2020 年 1 月 12 日,林男因兒子「肉圓沒加辣」,毆打兒子。過程妻兒想勸阻,也慘遭林男勒脖痛毆。過程妻兒想勸阻,也慘遭林男勒脖痛毆。

司法判決:

一審判決林男 3 個月有期徒刑,緩刑 2 年,以 7 萬元交保。

孩子遭受虐待怎麼辦?6 大通報流程

當你發現孩子可能遭到家暴或虐待,請立即通報!你的關心可能是孩子脫離傷害的唯一機會。

以下整理兒虐通報流程、通報標準,讓你在第一時間知道該怎麼做。

流程 1:發現疑似虐童情形

兒童虐待不只有肢體傷害,還包含:

  • 肢體虐待:打、燙傷、不明瘀青
  • 精神虐待:羞辱、恐嚇、排斥
  • 性虐待:不當觸碰、暴露性器官
  • 疏忽照顧:缺乏食物、衣物、居所、醫療、教育等基本需求

可疑徵兆包括:

  • 兒少身上出現不明傷痕、瘀青或燒燙傷
  • 長期衣著不整、營養不良、明顯疏於照顧
  • 害怕回家、情緒異常、反應過度驚恐
  • 被目睹遭受身體、心理、性虐待或忽略
  • 家庭中頻繁出現暴力行為或爭吵

兒虐通報標準:
• 兒少遭受不合常理之排斥、貶損、隔離、威脅、恐嚇、忽視、拒絕給予或誘導使 偏差等不當對待行為。
• 兒少遭受或疑似遭受各種類型之虐待。
• 兒少所處之家庭於 1 年內發生 2 次以上家庭暴力事件,或兒少目睹家庭暴力事件。

流程2. 立即通報(誰都可以通報)

不論你是鄰居、老師、醫師、社工、機構人員或一般民眾,只要懷疑孩子受虐,就應立即通報。以下是虐兒通報管道:

通報管道說明
113 保護專線24 小時免費通報專線,適用於家庭暴力、兒少虐待、性侵害、性騷擾等案件。
關懷E起來提供家庭暴力、性侵、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與諮詢。
紙本通報表填寫「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表」,交由主管機關或防治中心處理。
地方防治中心各縣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可直接接受通報,並提供進一步協助。
兒童家暴通報管道

如果是照護機構(如托嬰中心、幼兒園)發生疑似虐童,請參考以下通報對象:

  • 幼兒園機構虐兒,向教育局通報
  • 托嬰中心虐兒,向社會局通報
  • 其他照護機構虐兒,向相關主管機關通報

通報後,政府會提供哪些協助?
兒少緊急保護安置:社工依據風險評估,優先讓孩子安全留家。如有立即危險,將暫時安排寄養或安置機構。
• 家庭支持與親職教育:協助連結經濟補助、心理資源、醫療服務。要求父母參與親職教育課程,強化家庭教養功能,降低再度受虐風險。

流程3. 主管機關受理案件

  • 社會局或防治中心在接獲通報後,24 小時內派員查處
  • 必要時會聯合警察、醫師共同介入調查。

流程4. 現場評估和安全處置

由社工進行安全評估後,依據狀況採取不同應對措施:

情況處置方式
立即危險安置於庇護中心或緊急安置家庭
疑似遭受不當對待啟動兒少保護服務、協助就醫、心理輔導等
無立即危險但需協助提供家庭輔導、教育輔導、親職指導等社會資源連結
兒童受虐情況評估、處置方式

流程5. 後續追蹤與輔導

  • 指派兒少保護社工持續追蹤(最長可達數月或更久)
  • 安排心理輔導、親職教育、法院保護令等措施
  • 必要時可啟動司法調查與檢舉加害人

兒虐法律刑法有哪些?會修法嗎?

  • 一、刑法第 286 條
    • 已規定對於未滿 16 歲之男女,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致妨害其身體之自然發育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00 元以下罰金(第1項)。
    • 意圖營利而犯之者,處 5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 1000 元以下罰金(第 2 項)。
    • 該罪並非告訴乃論,本部將督促所屬檢察機關之檢察官從嚴追訴此類犯罪,以防制虐待兒童情事之發生。
  • 二、按刑事訴訟法第 232 條
    • 規定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所謂被害人,指因犯罪行為直接受害之人而言,並不以有行為能力為必要,故受虐待之子女,縱無行為能力或僅有限制行為能力,仍得告訴。
    • 又利用或對兒童犯罪者,除各該罪就被害人係兒童已設有特別處罰規定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外,對於兒童犯告訴乃論之罪者,主管機關並得獨立告訴,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 70 條已定有明文。
  • 三、《兒少法》第 70 條:主管機關得代替兒少提出告訴,針對兒少犯罪可加重刑責至原刑 1.5 倍

立法院 2024/7/16 通過加重虐童刑責:未滿7歲者加重刑至1/2

為了預防對幼童的虐待行為,立法院於 2024 年 7 月 16 日三讀通過《刑法》第 286 條修正案,明定對「未滿 7 歲」兒童施虐者,加重刑度至 1/2

立法說明指出:

  • 未滿 7 歲者無行為能力,身心極易受創
  • 犯罪惡性重大,現行刑責已不足遏止
  • 根據近 3 年統計,超過半數虐童受害者為 7 歲以下幼童

第 286 條修法重點:

  • 原本處 5 年刑期 → 修法後最重可處 7 年 6 個月
  • 原 10 年起跳的重傷責任 → 修法後起跳為 15 年

目前公民連署已提出修正刑法第 271 條,增設虐童致死者應處無期徒刑且不得假釋或死刑。

結論:你的通報舉動,能改變孩子的一生

每一條生命都應該被珍視,每一位孩子都值得在愛和安全中成長。我們不能對這些悲劇視而不見,更不能讓類似的傷害一再發生。

社會大眾應該共同關注兒童權益,讓我們攜手阻止暴力,給孩子們一個不用再害怕的未來,如果你懷疑有任何一位孩子遭到虐待、家暴、忽略,請馬上行動。

你怎麼看這件事?
台灣接連發生的虐童事件令人心痛,也讓人反思我們對孩子安全的警覺是否足夠。一再重演的虐童悲劇,讓人忍不住質疑:對於虐待兒童致死的加害人,該不該判死?這不只是家庭問題,更是全民該正視的警訊,值得大家深思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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