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罰則從 10 月 31 日起變重了。交通部 10 月 28 日宣布毒駕新制當天確定上路,騎機車毒駕第一次被抓就罰 12 萬元,開汽車罰 15 萬元,拒絕檢測直接罰 27 萬元。車子不管是不是你的,一律沒收,駕照也是直接吊銷。
這次最多人沒注意到的是兩件事:坐在車上的乘客也可能一起被罰,最高 1 萬 5 千元;車子就算是跟家人朋友借的,被抓到一樣沒入,車主拿不回來。

- 上路日期:2026 年 10 月 31 日(交通部 10/28 宣布)
- 機車初犯:罰 12 萬元
- 汽車初犯:罰 15 萬元
- 拒絕檢測:第一次罰 27 萬元
- 同車乘客:18 歲以上罰 6,000 至 1 萬 5,000 元
- 車輛:不管車主是誰,一律沒入
- 駕照:吊銷,3 年內不能重考
毒駕罰則10/31起罰多少?初犯機車12萬、汽車15萬
毒駕新制最直接的改變,是第一次被抓就照法定最高額罰,沒有從輕的空間。毒駕罰多少,要看是第幾次被抓、騎的是機車還是開汽車。毒駕初犯罰多少?騎機車 12 萬元、開汽車 15 萬元。10 年內第二次再犯,在最高額上再加 9 萬元,第三次起每次比前一次多 9 萬元,累加沒有上限。
拒絕檢測罰得更重。第一次拒測罰 27 萬元,10 年內第二次罰 45 萬元,第三次起每次再加 18 萬元,同樣沒有上限,汽車機車都一樣。想靠拒測躲掉毒駕,罰的錢反而比毒駕本身還多。
| 被抓第幾次 | 機車毒駕 | 汽車毒駕 | 拒絕檢測(汽機車相同) |
|---|---|---|---|
| 第 1 次 | 12 萬元 | 15 萬元 | 27 萬元 |
| 第 2 次(10 年內) | 21 萬元 | 24 萬元 | 45 萬元 |
| 第 3 次 | 30 萬元 | 33 萬元 | 63 萬元 |
| 之後 | 每次再加 9 萬元 | 每次再加 9 萬元 | 每次再加 18 萬元 |
※ 第 2 次以後的金額,是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的加罰方式算出來的,前提是 10 年內每次都是同一種違規(都是毒駕,或都是拒絕毒品檢測),中間夾著酒駕紀錄的算法不同。部分媒體寫拒測首次罰 29 萬元,條文與中央社、公視報導都是 27 萬元。
毒駕乘客也會被罰嗎?18歲以上最高罰1.5萬
有可能。毒駕乘客連坐是這次新增的規定,駕駛經過檢測確認毒駕,車上年滿 18 歲的乘客可以罰 6,000 元到 1 萬 5,000 元。這條以前只用在酒駕,這次把毒駕也加進來。
交通部和多數報導的說法,是乘客明知駕駛毒駕還搭乘才會被罰。條文本身寫的是駕駛經檢測確認毒駕,18 歲以上的同車乘客處罰鍰,沒有寫到明知;不過行政罰法第 7 條另外規定,不是故意也沒有過失的行為不罰,所以完全不知情的乘客,和明知還上車的乘客不能一概而論。警方實際怎麼認定,要看新制上路後的執法情形。
以下三種乘客不罰:
- 年滿 70 歲的乘客
- 心智障礙的乘客
- 汽車運輸業的乘客,也就是公車、客運、遊覽車、計程車這類營業車的乘客
所以搭計程車或客運遇到司機毒駕,乘客不會被罰;被朋友載、搭家人的車,就在可以處罰的範圍內。
毒駕扣車:車子是借來的也會被沒收嗎?
會,而且拿不回來。毒駕扣車的新規定是,毒駕或拒測被抓,不管開的車是不是駕駛自己的,車輛一律沒入。沒入的意思是車子收歸國家,不是暫時扣押,繳完罰款也領不回來。
跟家人借機車、開公司的車、開朋友的車都一樣。如果車主明知道對方毒駕還把車借他、不阻止,車主本人也要依同樣的罰鍰處罰。
毒駕扣牌也一併處理,警察移置車輛時會把牌照一起扣繳。被移置保管的車輛,經通知後一直沒人來領的,ETtoday 引述交通部說明,公告期間從 3 個月縮短成 1 個月,免得拖吊場塞滿;確定沒入的車輛則可以拍賣或銷毀。
另外兩種情況會再加重:
- 租車毒駕:租車業者已經告知過處罰規定,駕駛還是毒駕,罰鍰再加二分之一
- 因為毒駕被吊銷駕照的期間,又開別人的車毒駕:罰鍰再加二分之一
毒駕吊銷駕照,要等幾年才能重考?
以前毒駕是吊扣駕照 1 到 2 年,期滿就能拿回來。新制改成直接吊銷,3 年內不能重新考照。交通部說明,毒駕造成別人重傷或死亡,或是第二次毒駕,駕照終身吊銷,一輩子不能再考。
沒有開車也可能被吊照。新制加了「預防性吊銷」,只要警察機關確認吸毒,就算當下沒有開車,駕照也會被吊銷,2 年內不能考照。
| 情況 | 駕照怎麼處理 |
|---|---|
| 毒駕、第 1 次拒測 | 吊銷,3 年內不能考 |
| 10 年內第 2 次拒測 | 吊銷,5 年內不能考 |
| 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 | 終身不能考 |
| 第 2 次毒駕 | 終身不能考 |
| 確認吸毒(沒開車) | 吊銷,2 年內不能考 |
※ 不能考照的期間累計滿 6 年,也會變成終身不能考(道交條例第 67 條)。
因為毒駕或吸毒被吊銷的人,時間到了也不是報名就能考。要先完成毒駕防制教育、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這類規定的措施,重新考過之後,還要 1 年內沒有再犯才會發駕照。
因為毒駕、拒絕毒品檢測或吸毒被吊銷駕照,吊銷期間還無照上路的,除了無照駕駛本身的罰鍰,騎機車或開小型車要再加罰 3 萬 6,000 元(以前是 1 萬 2,000 元),開大客車、大貨車、聯結車則是加罰 8 萬元,開的車同樣沒入。
毒駕快篩怎麼抓?拒測首次罰27萬
很多人以為毒駕很難驗,現在其實攔下來就能篩。警察從 2025 年 11 月 19 日起可以用毒品唾液快篩執法,採駕駛的唾液在路邊直接檢測,交通部說這讓原本不容易當場攔查的毒駕變得抓得到。
刑事警察局拍過一支毒駕唾液快篩的宣導影片,可以先看看:
毒駕拒測指的是不配合毒品檢測,例如拒絕接受毒品的稽查或檢測。新制下第一次拒絕毒品檢測罰 27 萬元(拒絕酒測是 18 萬元),車子沒入、駕照吊銷,比乖乖受檢被驗出毒駕罰得還重。

騎微型電動二輪車毒駕呢?目前最高罰1.2萬
10/31 上路的加重罰則管的是汽車和機車。騎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這類慢車,道交條例第 73 條規定毒駕罰 2,400 元到 1 萬 2,000 元,拒測罰 2 萬 4,000 元,騎微電車的會被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但條文沒有沒入車輛的規定。
不過交通部已經在動這一塊。聯合報報導,今年 1 到 9 月微型電動二輪車毒駕被抓 580 件,比去年同期多了 7 倍多,交通部打算比照汽機車,增加沒入車輛和扣繳牌照的規定,預計 11 月底把修正草案送到行政院,再轉立法院審。所以騎微電車毒駕現在罰得比較輕,什麼時候補上,要看草案送進立法院後的審查進度。

毒駕新制常見問題
Q:10 月 31 日之前被抓的,也照新的罰嗎?
原則上不會。行政罰法第 5 條的規定是,裁罰時法律已經改了,原則上用裁罰時的新法,但如果舊法對被罰的人比較有利,就用對他最有利的規定。所以違規行為發生在 10/31 前,就算裁罰是在之後才做出來,罰鍰還是照比較輕的舊規定算。
Q:毒駕修法什麼時候通過的?
立法院 2026 年 7 月 28 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8 月 17 日公布,施行日期交給行政院決定。交通部 10 月 28 日宣布 10 月 31 日施行,ETtoday 報導行政院已核定這個日期;全國法規資料庫目前還顯示施行日期未定,最後以行政院正式命令為準。
Q:毒駕刑責是什麼?罰錢之外還要關嗎?
可能要。這篇講的罰鍰、吊照、沒入車輛都是道交條例的行政處罰,毒駕另外可能觸犯刑法第 185 條之 3 的公共危險罪,例如尿液或血液驗出的毒品濃度超過行政院公告的標準,最重可處 3 年有期徒刑,可以併科 30 萬元罰金。害人死亡處 3 到 10 年有期徒刑,害人重傷處 1 到 7 年;如果以前已經因為這條罪被判刑確定或緩起訴確定,10 年內再犯又害人死亡,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Q:毒駕和酒駕罰則一樣嗎?
不一樣,毒駕現在罰得比較重。酒駕的罰鍰會看酒測值高低,機車最低 1 萬 8,000 元起跳;毒駕的罰鍰不看濃度分級,第一次就直接罰到最高額,機車 12 萬、汽車 15 萬,車子一律沒入,駕照直接吊銷。
結論:別把車借給吸毒的人,也別上他的車
新制上路後,毒駕的代價不只落在駕駛身上。身邊如果有人吸毒,車子借他可能被沒入,車主明知不阻止也要一起罰,坐他的車也可能被罰。被攔下來要做毒品檢測時就配合,拒測的 27 萬元比毒駕本身還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