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請假規則新制即將在 1 月 1 日正式上路。這次勞工請假修法重點鎖定在大家最關心的「病假」與「家庭照顧」需求,打破過去許多職場潛規則,直接提升勞工在請假時的保障。
接下來為你整理勞工請假規則新制重點、可請假別一覽表、喪假、病假、事假的天數和薪水要怎麼算,讓你一次看懂自己的權益,新的一年請假不再心驚驚!
勞工請假規則 2026/1/1 上路
勞動部在 12/9 公告修正勞工請假規則,針對 11/20 發佈新聞稿為避免再次出現「長榮空服員抱病上班」的憾事,勞動部在檢討、釐清事件後調整現行勞工請假規則。

勞工請假規則修法最核心的變革在於建立「友善職場」,特別是針對過往容易產生勞資爭議的病假扣薪與考績問題,做出了明確規範。
勞工請假規則新制 3 大重點:
- 病假「防秋後算帳」條款: 新修正的勞工請假規則明定,勞工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未超過 10 天」者,雇主不得對勞工進行不利處分(如扣全額全勤獎金、影響考績等)
- 全勤獎金「依比例」扣發:勞工請假規則新制規定,雇主若要因病假扣發全勤獎金,必須「按請假日數依比例計算」,不能再一刀切全扣
- 照顧家人事假「以小時計」: 新增規定勞工如果因爲「親自照顧家庭成員」需求請事假,可以選擇「以小時計」為單位請假,且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
勞工請假規則修法是為了從制度上打破「不敢請假」的職場潛規則,讓法律跟上現代社會的家庭結構和人權觀念,改善全台工作環境。
勞工請假一覽表
請假規定百百種,到底薪水怎麼算?勞工請假天數怎麼算?我們參考台中市勞工局公布的可請假別,將最常用的假別整理成以下懶人包:
| 假別 | 給假天數 / 期限 | 薪資計算 | 全勤獎金規定 | 備註與依據 |
| 婚假 | 8 日 (結婚日前 10 日起 3 個月內請畢) | 工資照給 | 不得扣發 | 經雇主同意者,得於一年內請畢 |
| 喪假 | 3 – 8 日 (視親屬關係而定) | 工資照給 | 不得扣發 | ∙父母/配偶 8 日 ∙(外)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 6 日 ∙兄弟姊妹等 3 日 |
| 普通傷病假 | 未住院:1 年內合計 30 日 住院:2 年內合計 1 年 | 折半發給 (1 年內未超過 30 日部分) | 依規定扣發 | 若罹患癌症採門診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
| 公傷病假 | 視治療、休養期間而定 | 工資照給 | 不得扣發 | 因職業災害致失能、傷害或疾病 |
| 事假 | 1 年內合計 14 日 | 無薪 | 依規定扣發 | 勞工請假規則第 7 條 |
| 家庭照顧假 | 全年 7 日 (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 無薪 (事假規定) | 不得扣發 | 適用於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重大事故 |
| 公假 | 視實際需要定之 | 工資照給 | 不得扣發 | 依法令規定應給予公假者 |
| 生理假 | 每月 1 日 | 折半發給 | 不得扣發 | 全年請假為超過 3 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
| 產假 | 8 星期 (妊娠 3 個月以上流產為 4 星期) | 工資照給 (任職未滿 6 個月減半發給) | 不得扣發 | 妊娠 2 – 3 個月流產 1 星期;未滿 2 個月流產 5 日 |
| 產檢假 | 7 日 | 工資照給 | 不得扣發 |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5 條 |
| 陪產檢及陪產假 | 7 日 | 工資照給 | 不得扣發 | 應於配偶分娩當日及前後合計 15 日期間內請完 |
| 安胎休養請假 | 依醫師診斷需要 | 折半發給 (30 日內半薪) | 不得扣發 | 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
| 育嬰留職停薪 | 每子女滿 3 歲前申請,最長 2 年 | 無薪 (可申請育嬰津貼) | 不得扣發 | 期間至該子女滿 3 歲止 |
勞工請假規則喪假權益
勞工處理後事需要時間與心力,喪假可以「分次請」,不需要一次休完,但原則上要在親屬過世百日內請完,並且喪假期間工資照給,雇主也不能因此扣發全勤獎金。
- 天數: 3-8 天(依照親屬關係不同而定)
- 薪資: 喪假期間全額支付
- 權益: 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 3 條喪假得於百日內分次請畢,不強制一次休完,讓勞工能配合治喪流程靈活運用
喪假天數怎麼算?

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 3 條規定,喪假的勞工請假天數是依據「親屬關係親疏」決定,以下整理不同親屬離世能請假天數:
- 8 天喪假: 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
- 6 天喪假: 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
- 3 天喪假: 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
勞工請假規則病假權益
病假是勞資爭議最常見的類型之一,了解病假的薪資計算和期限,能保護自己不被多扣薪水。特別是新制上路後,對於短天數病假的保障更為完善。
依據現行勞工請假規則,病假可以分為兩大類型:「普通傷病假」和因公受傷的「公傷病假」。
普通傷病假
普通傷病假是一般勞工最常遇到的假別,舉凡感冒、發燒、腸胃炎,甚至是開刀住院,都屬於普通傷病假範圍之內。
- 給假天數上限:
- 未住院: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30 天
- 有住院:兩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 年
- 有住院也有未住院:兩年內合計也不得超過 1 年
- 薪資: 在一年內未超過 30 天的部分,工資是「折半發給」,也就是俗稱的領半薪
- 特殊情況保障: 法規特別考量重症與懷孕需求,若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是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雖然人沒住在醫院,但可以直接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讓勞工有更長的休養額度
如果病假超過了 30 天,勞工可以用事假或特別休假來抵充;如果還沒痊癒,經雇主同意可以申請「留職停薪」,但期限以一年為限。
公傷病假

公傷病假就是俗稱的「職災假」,是勞工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受傷,或是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非私人違規行為)導致無法工作時申請。
- 申請條件: 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失能、傷害或疾病,治療、休養期間,可請公傷病假
- 薪資: 與普通病假不同,公傷病假期間雇主必須「工資照給」,也就是領全薪
- 全勤獎金保障: 法規明確規定,公傷病假期間,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以保障勞工因公受傷時,生活家計不受影響
申請公傷病假通常需要較嚴格的證明(如職災認定、醫師診斷證明等)。若不幸發生職場意外,記得保留所有醫療單據與證明,以利後續向公司申請全薪休養,別傻傻請成半薪的普通病假
勞工請假規則事假權益
事假在勞工請假規則中是完全不給薪(扣全薪)。不過生活中難免會遇到突發狀況需要請假處理,以下為你整理事假重點:
- 天數: 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4 天(含家庭照顧假)
- 薪資: 事假期間不給工資
- 權益: 雇主可以針對事假制定扣發全勤獎金的規則(除非是以「家庭照顧」性質提出的事假)

家庭照顧假的 7 天雖然併入事假中,不過如果勞工申請家庭照顧假時,雇主不得拒絕,且不能當作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和考績。
結論:請假不是特權,是法律保障的基本權益
勞工請假規則新制上路後,明確劃清了勞工與雇主之間的權利界線,勞工請假規則修法都是希望勞工不再因為生病、照顧家人或人生重大變故,而承擔額外的職場風險。
對勞工來說,理解各類請假的天數、薪資計算與保障重點,是保護自身權益的第一步;對雇主而言,新制也提供更清楚的法規依循,避免模糊空間引發爭議。
新的一年開始,請假不必再心虛,也不需要靠默契或運氣,該休就休、依法請假,才是健康職場該有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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