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2026 14:21

懶人包:5位大法官判《憲訴法》違憲 法庭癱瘓一年後掀司法內鬨

【大法官內鬨懶人包】114年憲判字第1號撕裂司法!5人宣判《憲訴法》違憲,3人怒嗆:判決根本無效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台灣司法院憲法法庭丟下司法核彈,僅以 5 名大法官組成法庭,逕自宣告《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失效,不僅直接打破修法門檻,也點燃司法體系內部的分裂戰火。

這場判決讓癱瘓一年的憲法法庭「復活」,但也讓司法院內部出現三位大法官集體反彈、公開發表反對意見,直指「法庭根本不合法」,判決自始無效。

外界一片譁然,甚至有法界人士批評:大法官若能自訂程序、自行裁量,這還是三權分立的憲政體制嗎?

大法官內訌事件懶人包:從《憲訴法》修法到違憲判決的完整時間軸

時間重大事件
2024/12/23藍白立院聯手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將憲法法庭評議門檻拉高至「10 人參與、9 人同意」。
2025/1/23新法上路,憲法法庭因僅剩 8 位大法官,評議門檻無法達成,正式進入癱瘓狀態。
2025上半年總統兩次提名新任大法官全遭藍白立委封殺,無法補齊至 15 人。
2025/10/7蔡宗珍、朱富美、楊惠欽 3 位大法官公開聲明,拒絕參與評議,並質疑法庭合法性。
2025/12/19法庭僅由5位大法官組成作出判決,宣告修正條文違憲,引爆程序正當性爭議(114年憲判字第1號)與司法內戰。
憲法法庭今年首例判決 憲法訴訟法修法宣告違憲

判決內容重點是什麼?哪些條文違憲?

2025 年 12 月 19 日,憲法法庭做出《114 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針對《憲法訴訟法》部分修正條文進行違憲審查,認定 立法程序有重大瑕疵,違反正當立法程序與憲政分權原則,並宣告三項條文違憲失效。

什麼是《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

這起判決的爭點,來自 2024 年底立法院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法,將違憲判決的成立門檻拉高至:

至少 10 名大法官參與評議,且需 9 人同意,才能宣告違憲。

然而,新法上路時,大法官人數僅剩 8 人,導致憲法法庭整整一年無法組成法定評議庭、無案可審,形成實質癱瘓的局面。

行政與立法機關兩度提名補位皆遭封殺,無法解決僵局。

在憲政體制面臨空轉危機之際,5 位大法官最終突破門檻組庭審理,並在 2025 年底作出違憲宣告,這也成為台灣憲政史上罕見的「自救型違憲判決」。

12/19判決結果

憲法法庭於 2025 年 12 月 19 日 宣告下列條文違憲,並自公告日起 立即失效

  • 第 4 條第 3 項:規定審查庭的組成程序。
  • 第 30 條第 2 至第 6 項:大幅拉高違憲宣告門檻,要求須有 10 名大法官評議、9 人同意
  • 第 95 條:作為過渡條文,卻實際造成法庭運作停擺。

大法官指出,這些條文違反正當立法程序與憲政分權原則,實質上剝奪人民的憲法救濟權。判決一出,即刻恢復適用舊《憲法訴訟法》條文,使憲法法庭得以重啟運作。

針對同案聲請的 暫時處分申請,法庭則認為不符合要件,予以 駁回,未暫停相關法律效力。

國民黨團下午舉行記者會,立委翁曉玲(左)與羅智強(右)拿著「司法獨裁,獨裁元年」的手板抗議。

大法官分裂內訌!5人判決 vs 3人反對意見

這次憲政衝突最大的焦點之一,是 大法官內部立場出現強烈對立。5 人支持判決,3 人強烈反對,公開提出異議意見書。

支持判決(5位大法官)

姓名角色與主張
呂太郎判決主筆,主張此為「憲法自救」,修法程序瑕疵太大
謝銘洋現任代理院長,與主筆意見一致
陳忠五全面支持主文
尤伯祥提協同意見書,強調法庭運作不能被立法凍結
蔡彩貞提出部分協同意見,認同違憲但對立即失效保留

這 5 位大法官認為,修法雖合法形式通過,但程序未遵守正當立法程序,屬於「形式合法、實質違憲」。

他們強調,立法院不得藉由技術性規定讓憲法法庭癱瘓。

強烈反對(3位大法官)

姓名異議內容重點
蔡宗珍明確指出法庭不合法組成,判決不具審判權
楊惠欽批判程序錯誤,應依法補足人數
朱富美強調《憲訴法》為有效法律,不能被大法官任意宣告無效

三人共同意見書認為:「法庭只有 5 人,依法根本不存在審判權」,這樣的操作若被接受,將導致大法官可任意解構程序、架空立法,徹底破壞憲政架構。

此次《憲訴法》修法爭議核心是什麼?

這次大法官判決之所以引爆政壇與法界劇烈反應,關鍵就在於:修法不僅癱瘓了整整一年的憲法法庭,更引發大法官內部分裂與憲政體制的根本爭議。

雙方對「程序正當性」、「法庭組成合法性」甚至「大法官可否自救」的看法南轅北轍,形成支持與反對兩派的激烈對立。

支持 vs 反對:雙方立場為何徹底對立?

這場衝突,不只是技術性條文的糾紛,而是圍繞著憲政制度的運作原則。

支持判決的一方,主張修法已嚴重破壞法治核心,必須由大法官出面「自救」;反對一方則認為,程序才是一切的合法基礎,大法官無權逾越職權。

立場核心觀點延伸主張
支持方(5 位大法官)修法程序瑕疵嚴重,違反正當立法原則評議門檻設計形同凍結憲法法庭,實質侵害人民救濟權,需「程序自救」以恢復憲政秩序
反對方(3 位大法官)憲訴法為有效法律,大法官亦受其拘束5 人組成法庭根本不合法,若任由大法官繞過法定程序,「將成為憲政怪獸」,形同架空立法權與司法體制本身

這場衝突最終不只撕裂法庭內部,更引來學界與社會對大法官「程序自主 vs 憲政越權」的深層辯論。

到底《憲訴法》改了什麼?為何惹出大災難?

要理解這場風暴,就得回到源頭:2024 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這次修法大幅調整關鍵條文,最終導致憲法法庭在制度上無法運作、陷入長期停擺。

以下是條文修正前後的對照與爭議重點整理:

條文修法前修法後(已被宣告違憲)爭議焦點
第 30 條現有總額 2/3 參與、過半數同意即可判違憲明定需「至少 10 人參與、9 人同意」才能宣告違憲人數不足即癱瘓法庭,構成憲政機關自我封鎖
第 95 條無明確過渡條款舊法立即失效、新法立刻上路過渡設計失衡,造成法律真空與制度斷層
第 4 條第 3 項彈性組成審查庭限制組庭程序與彈性空間遭批「黑箱作業」、妨礙法庭正常審查運作

修法通過後,大法官有 7 位任期屆滿,無法補提新任,導致人數遽減至 8 人。根據新法門檻,法庭 無法審案、無法判決,陷入制度性癱瘓。

這樣的局面也被綠營批評為:「用門檻凍結制度」、「立法架空司法」,最終成為大法官不得不「自組法庭」作出違憲宣告的導火線。

各方立場對撞!政黨、律師、網民怎麼看?

這次判決一出,整個政壇、法律界甚至網路上都炸開。有人拍手叫好,覺得總算解套;也有人怒嗆大法官越權,根本不合法。

政黨立場很明顯,律師學者也各有說法,網民更是吵翻天。到底誰說得有道理?下面幫你整理各方立場怎麼看。

綠營(民進黨)

  • 柯建銘:這是一場「救法庭、救憲政」的必要之舉。
  • 吳思瑤:正義可能遲到,但一定會來。
  • 多數綠委肯定大法官做出明確表態,打破藍白封鎖,讓憲法法庭脫離政治操弄與制度癱瘓。

藍、白營(國民黨、民眾黨)

  • 痛批判決違憲,怒嗆:「5 人組成根本無效!」
  • 傅崐萁 則強烈譴責:「這是史上最羞恥的司法行為!」
  • 國民黨與民眾黨皆揚言將重新提出修法或啟動修憲,防堵大法官「自我授權」。

法界評論

  • 有律師說「大法官超神」、「這才是司法主體性」
  • 也有學者憂心:「這是憲政黑洞的開始,大法官若可繞程序,那制度就沒有邊界了,將影響三權分立的平衡」
  • 焦點爭議不在於「違憲內容對錯」,而是:「程序正當性」與「制度功能」誰才該被優先保障?

網民輿論

這起事件也在社群上炸鍋,留言區幾乎全面開戰,反應呈現高度對立與情緒分裂:

網民立場代表留言解讀
挺大法官派「國難當頭,感謝大法官挺身而出!」
「癱瘓一年,總得有人來救!」
覺得法庭不能再卡下去,支持 5 人出手救憲政。
程序正義派「以後剩一人也能判?這還叫法庭?」
「誰來監督大法官?」
憂心違程序會動搖憲法基礎,不願接受繞道式裁判。
反對司法派「民進黨養的狗官終於動了?」
「這不是獨裁,什麼才是?」
懷疑判決為政治工具,認為司法已偏綠失衡。
政治諷刺派「立法院卡人,法庭自爆,台灣憲政喜劇上演中」
「哪個黨都別裝了,全是戲」
嘲諷三權失調,對整體憲政與政黨都感到厭倦。

從 PTT、FB 留言到相關新聞底下,網友言論橫跨「司法英雄」與「自肥法官」,不少人更關注整體制度信任是否正在崩解。

《司法院》與憲法法庭目前狀況

判決雖已作出,但憲法法庭內部結構與整體制度仍處於高度不穩定狀態:

項目現況
現任大法官人數僅剩 8 位,遠低於法定 15 人,組庭與判決仍存疑慮。
法庭運作合法性雖作出判決,但仍有 3 位大法官明言不承認合法性,程序正當性受質疑。
總統提名進度前兩輪提名皆遭立院封殺,第三輪尚未啟動,制度仍處僵局。
法界觀點學界與實務界意見分歧,有人視為「自救判決」,也有人警告恐開違憲危機之門。

法律與制度上的後續變數

這次違憲判決,雖讓法庭恢復運作,但也留下諸多制度性問號。從判決效力到政治後座力,後續發展充滿變數:

問題發展可能性
判決效力是否會被承認?若行政機關與各級法院尊重,舊法將恢復適用;若拒絕執行,恐出現制度斷層與憲政真空。
大法官人數是否補得齊?總統需啟動第三輪提名程序,但前兩次皆遭立院封殺,未來能否補齊仍不明朗。
藍白是否會報復性修法?國民黨已釋出風向,可能推動修憲以限制大法官職權,引發更多憲政爭議。
司法信任是否會崩盤?若憲法法庭持續內部分裂,將削弱判決的正當性與社會信任基礎。

延伸小知識:什麼是「憲法法庭」與「大法官」?

  • 憲法法庭:由大法官組成,審理違憲審查、政黨解散、總統彈劾等憲政重大爭議。
  • 大法官:15 人制,由總統提名、立院同意,任期 8 年,不得連任,掌憲法最後解釋權。
  • 《憲訴法》:2022年正式施行,明文化憲法訴訟程序,是維護憲政制度的關鍵法源。

結論:這不是單一判決,而是撕開憲政裂縫的開始

這場判決不只是廢了一條《憲訴法》,更是對整個憲政體制投下震撼彈。5 位大法官選擇繞門檻出手,3 位大法官堅持「制度不能破窗」,直接拒絕背書。

這不是單一判決,而是台灣司法獨立、程序正當與政治任命之間的一場正面交鋒。接下來,才是真正的難題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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