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3日(823),國人在參與核三公投的同時,也將迎來第三階段的第二波立委罷免投票。
這篇懶人包將針對「823罷免」進行完整整理,包括選區名單、投票資格、通過門檻、民調趨勢與重要時程,讓你清楚瞭解每一票的重要性!
823罷免選區及名單有哪些?
823罷免投票將對 7 位國民黨籍立委進行罷免表決,分布多個選區。中選會公告如下:
選區 | 國民黨罷免立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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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第11選舉區 | 羅明才 |
新竹縣第2選舉區 | 林思銘 |
台中市第2選舉區 | 顏寬恒 |
台中市第3選舉區 | 楊瓊瓔 |
台中市第8選舉區 | 江啟臣 |
南投縣第1選舉區 | 馬文君 |
南投縣第2選舉區 | 游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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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罷免?罷免原因及立委答辯內容重點
8月23日的立委罷免案成為熱議話題,其中包括了多位政治人物面臨來自民間的罷免請求。這些案件涉及的議題涉及兩岸政策、地方治理、預算審查等重大議題,各方立場分歧,並且在政黨間引發了激烈的政治鬥爭。
以下將從各罷免案中提議人與被罷免人雙方的觀點進行對照整理,以便了解這些爭議的核心問題與討論焦點。
新北市羅明才罷免案

提議人吳柏瑋指控羅明才在兩岸政策、國會問政與地方治理上多次背離民意,甚至危及國家安全與民主發展;
而羅明才則回應,自己多年致力地方建設與民生政策,刪減預算是依法監督,並批評此次罷免是惡意政治操作。
以下為雙方觀點對照重點整理
提議人罷免理由(吳柏瑋) | 罷免人回應(羅明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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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兩岸和平協議疑為中國統戰:多次在立院呼籲簽署和平協議,將台灣與中國定位為國內事務,恐為統一鋪路。 | 推動和平非附和中國:對話是避免擦槍走火、降低衝突風險,並支持提升國防預算確保安全。 |
西藏和平協議為警示:認為和平協議可能淪為統戰手段,最終導致如西藏般遭鎮壓與同化。 | 反對二分化與抹紅:主張和平是希望台灣更安全穩定,不應用「中共同路人」製造對立。 |
隨傅崐萁訪中:2024年赴中與統戰系統高層會面,恐誤導國際台灣有一半民意支持中國,造成國安危機。 | 國會交流是表達立場:與中國對話是要將台灣立場講清楚,爭取空間、避免衝突。 |
國會刪減重要預算:削減防疫、科技研發、社會住宅與租金補貼、台電經費,影響民生與發展。 | 預算刪減屬正常監督:相關經費仍充足或已解凍,國科會、租金補貼資源足夠,電價上漲與撥補無直接關聯。 |
地方家族勢力壟斷:家族涉新店大香山違法開發並長期掌控地方資源。 | 地方建設成果顯著:爭取超過 2000億元經費,推動捷運、輕軌、快速道路、社會住宅、智慧園區等。 |
保險法修法恐推升房價:限制壽險海外投資比例,恐導致資金回流炒高房市,衝擊青年居住權益。 | 保險法修法為投資建設:引導壽險資金回流投資公共建設,創造就業與產值,非為炒房。 |
總結:羅明才的行為在兩岸、外交、國會監督與地方治理上都偏離民意,甚至可能危及台灣安全與民主。 | 總結:罷免為惡意政治操作,會撕裂台灣;呼籲投下「不同意罷免」票,延續建設與國會制衡。 |
更多罷免原因及資訊來源:羅明才罷免理由書與答辯書全文
新竹縣林思銘罷免案

提議人謝婷婷指控林思銘在國會問政、預算審查及政策立場上長期將政黨利益置於民意與國家利益之上,並涉及違憲法案支持、地方建設跳票與個人操守爭議,嚴重損害民主與地方發展;
林思銘則回應,相關指控多屬抹黑或扭曲事實,強調自身問政紀錄與地方建設成果,並批評罷免行動是政治鬥爭。
以下為雙方觀點對照重點整理
提議人罷免理由(謝婷婷) | 罷免人回應(林思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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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黨意置於民意與國家利益之上:黨團書記長亂簽爭議提案,讓預算審查淪為政治鬥爭,凍結國防、潛艦、無人機預算,削弱防衛能力。 | 簽名屬制度流程:黨團書記長統一簽名是制度化作業,提案源自各委員需求,後續也依部會意見協調修正,延宕是執政黨杯葛所致。 |
濫刪預算影響發展:凍結竹科預算、削減客委會經費、交通與教育建設、防疫宣傳費,大幅刪減可用預算 34%,癱瘓部會運作。 | 預算為依法監督:多數為凍結案,需部會提具體計畫即可解凍,114年總預算與客委會經費均創新高,第三會期已解凍 98%。 |
支持違憲法案:擴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倉促財劃法修正、提高憲訴門檻、限縮罷免權、護航中配特權。 | 改革是為監督制衡:在野黨推動聽證權、調查權以查弊案;罷免連署規範是防造假,非限縮權利;中配政策須經國安審查,不是特權護航。 |
違背選民承諾阻礙地方:承諾的交通建設未落實,反而刪減預算;削減教育經費,導致資源不足;涉入蘑菇公園圍欄爭議。 | 爭取龐大建設經費:教育建設 26.35億、交通建設 1,379億、農水路基礎設施 6.9億,合計逾 1,423億;蘑菇公園為縣府決策,與本人無涉。 |
個人操守與違法疑慮:多次交通違規欠稅、涉超貸農地違建、與涉貪人士關係密切、偏頗言論及護航退將赴中唱國歌。 | 指控不實屬抹黑:無欠稅罰單,部分為律師時期借名登記土地;尊重多元價值,相關爭議已說明;無涉不法關係,並提告違法取得個資者。 |
總結:林思銘長期濫權、破壞民主、阻礙地方,且涉多項爭議,不適任立委。 | 總結:罷免是惡意政治操作,抹黑多於事實;問政成績與建設可檢驗,呼籲投下「不同意罷免」票延續服務。 |
更多罷免原因及資訊來源:林思銘罷免理由書與答辯書全文
台中市顏寬恒罷免案

提議人童香蘭 指控顏寬恒在立法院支持違憲國會擴權、限制罷免程序、亂刪總預算,影響國防安全、民生與地方利益,並涉刑案與議場暴力,不適任立委;
顏寬恒則回應,相關修法屬改革與公平分配,刪減多為依法監督且多數已解凍,並批評此次罷免是政治操作。
以下為雙方觀點對照重點整理
提議人罷免理由(童香蘭) | 被罷免人回應(顏寬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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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違憲國會擴權、限縮罷免權:支持被宣告違憲的國會擴權案,報復式修《憲訴法》,將憲法法庭最低門檻提高至難以運作,並修改《選罷法》加嚴罷免程序。 | 司法改革與程序保障:修《憲訴法》是為提高審查嚴謹度,確保大法官獨立;修《選罷法》檢附身分證影本是防杜人頭連署,並非限縮罷免權。 |
擾亂財政、亂刪預算:修《財劃法》將大量中央收入移轉地方,未檢討事權;刪減總預算約2,075億,波及國防、教育、社福與地方補助。 | 分配更公平、數據失真:《財劃法》25年未修,讓地方(台中估增262億)更公平;多數為凍結並已解凍;國防刪減額為史上最低,多因錯價更正。 |
削弱國安與民生:凍刪無人機、資安、警政、台電補助等經費,恐削弱防務並推升電價。 | 附帶管理、非惡意刪除:凍結警政是為督促改善方案;反對全民替錯誤能源政策買單;多項預算已於5–6月解凍。 |
問政能力不足、提案爭議:法案通過率低;曾提開放中國失能者納長照健保、長者免繳健保費等爭議提案。 | 問政成績可檢驗:公督盟出席與質詢率高、獲「四星特優」;多項治安、稅制、兒少保護法案已三讀;「大陸人士」案屆期不連續且基於人道。 |
涉刑案與利益衝突:助理費貪污一審有罪;豪宅侵占國有地與偽造文書;105碼頭疑圖利家族。 | 政治操作與誤解:助理、人頭、豪宅與碼頭案均屬誤解或司法政治化。 |
議場暴力行為:勒頸女立委、擲椅攻擊同僚等失格行為。 | 議事攻防必然衝突:否認蓄意傷人,並指執政黨亦多次以肢體衝突癱瘓議事。 |
總結:多項作為背離民意與公共利益,應受民主問責,呼籲投下同意罷免票。 | 總結:批評罷免是政治鬥爭,會撕裂社會,呼籲投下不同意罷免票,延續建設與國會制衡。 |
更多罷免原因及資訊來源:顏寬恒罷免理由書與答辯書全文
台中市楊瓊瓔罷免案

提議人紀崑江指出,楊瓊瓔立委問政專業不足、刪減多項民生與國安預算、政策與政見不符並忽視選區發展,影響國家永續發展與居民權益;
楊瓊瓔則回應,相關質疑多屬斷章取義或不實指控,並強調自身問政成績與爭取地方建設成果。
以下為雙方觀點對照重點整理
提議人罷免理由(紀崑江) | 被罷免人回應(楊瓊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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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政專業不足:質詢出錯、問錯主管機關,顯示對議題了解不足;預算審查僅跟隨黨意投票,缺乏獨立判斷。 | 評鑑與實績表現:連續 4屆獲「口袋國會」優秀立委評鑑,立院記者會評全院第5名;提案 67案、質詢 274次,跨委員會議題均有監督成績。 |
政見與行為矛盾:承諾向中央爭取補助,卻與黨團刪減經濟部、教育部、交通部、外交部、數發部等多項預算,影響民生與國安。 | 預算審查原則:總額創新高,多部會經費增加;刪減針對不合理編列與重複資源,並強調資源整合與績效檢討,非削弱政策推動。 |
提案與投票罔顧全民利益:老人健保免繳無排富、中配6改4、警消退休金 80%所得替代率,增加財政負擔與國安風險。 | 針對政策澄清:老人健保設排富條件並撤回提案;中配6改4未提案未連署,屬不實指控;警消退休制度符合同職務高風險特性,替代率為上限非全員適用。 |
影響人口與社會政策:刪減育兒津貼、陪產假、警政署與外交部經費,影響生育政策、治安與國際合作。 | 支持社會政策:支持育兒與陪產政策,質詢強調制度優化與效益提升;警政署與外交部經費檢討針對不合理項目,並促進資源集中於核心業務。 |
削弱數位與資安發展:刪除數發部資安、衛星網路與AI發展預算,影響國家安全與產業競爭力。 | 推動資安與科技:持續推動AI立法與資安治理,並要求預算落實績效與風險監測,避免資源空轉。 |
忽視選區發展:刪中部服務中心經費,未積極改善大雅、神岡交通問題;支持憲訴法修惡,限制人民憲法救濟權。 | 選區建設成果:每週固定會勘與協調會,推動地方建設經費逾 2000億,包括國道拓寬、捷運橘線、校園安全與農業水利工程;憲訴法立場依制度審議,否認剝奪選民權益。 |
總結:楊瓊瓔問政表現偏黨意、背離政見、刪減民生與國安關鍵預算,忽視選區發展,不適任立委。 | 總結:罷免理由多屬斷章取義或不實資訊,問政與建設均有實績,呼籲投下「不同意罷免」票以持續監督與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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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江啟臣罷免案

提議人廖芝晏指控江啟臣在立法院主持議事時違反規則、偏袒特定黨派,並忽視選區建設與民意,長期未兌現捷運進豐原等承諾,損害台中山線發展;
江啟臣回應,罷免是政治清算,並強調地方建設實績與嚴守議事中立,呼籲投下「不同意罷免」。
以下為雙方觀點對照重點整理
提議人罷免理由(廖芝晏) | 罷免人回應(江啟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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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議事不中立:配合國民黨強行通過憲法訴訟法、財劃法、選罷法等爭議法案;違反議事規則(表決後撤案、同案未併案、一事二議) | 嚴守程序與中立:依規處理每案,尊重少數服從多數,維持朝野協商與程序正義 |
忽視選區建設:捷運進豐原承諾 12年未實現,山線邊緣化與人口流失未改善 | 地方建設實績:國道4號、快速道路、捷運可行性評估、教育文化園區、運動中心等重大工程已推動 |
多次離開職守:為爭取市長職務忽略立委職責 | 持續地方服務:副院長職務與地方爭取並行,辦理會勘與協調會 |
不適任立委:拖垮台灣進步、虛耗國家資源 | 反對政治報復:罷免應針對重大失職,不應淪為政黨鬥爭 |
總結:長期失職、破壞民主、不適任立委 | 總結:罷免是惡意操作,呼籲投下「不同意罷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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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馬文君罷免案

提議人曾郁凱指控馬文君在立委任內涉及違法行為、洩密潛艦國造機密、刪減海軍潛艦預算、問政不專業,且未替南投爭取建設,支持違憲預算案、擴大城鄉差距;
馬文君回應,罷免是政治惡鬥,否認洩密,強調監督政府是天職,地方建設有實績,呼籲投下「不同意罷免」。
以下為雙方觀點對照重點整理
提議人罷免理由(曾郁凱) | 罷免人回應(馬文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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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無合法建照 | 無回應此項指控 |
涉洩潛艦國造機密:導致南韓協助人員遭追訴、製造延誤 | 否認洩密,稱揭弊防弊案翻版,國防部證實無機敏資料,檢調已調查 |
刪減潛艦預算:將 20億刪至 2億,延宕建造 | 預算凍結為確保安全,連民進黨委員也同意監督,部長證實原型艦預算未刪 |
問政不專業:稱潛艦「中國農民也會做」 | 指遭刻意剪接片段,原意是提醒國防部須造安全可用潛艦 |
未替南投爭取建設 | 擔任立委15年爭取超過340億元建設經費,涵蓋交通、觀光、教育、水利等 |
支持違憲預算案:擴大城鄉差距、造成人口外移 | 否認支持濫權立法,批評此為民進黨政治操作 |
總結:涉及違法、問政不專、無建設,不適任立委 | 總結:罷免是政黨清算,呼籲投下「不同意罷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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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游顥罷免案

提議人林敬桐指控游顥自就任後推動或支持多項爭議法案、破壞程序正義,並主張不在籍投票、恢復救國團與黨產、縮短陸籍配偶入籍年限、刪減心理健康預算,且以《財劃法》誤導選民;
游顥回應,以上多屬錯誤指控或政策分歧,依法問政、公開透明,有實際政績;不在籍投票與國會改革具正當性,相關爭議並非違法失職,罷免屬政治操作。
以下為雙方觀點對照重點整理
提議人罷免理由(林敬桐) | 罷免人回應(游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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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權違憲、赴中交流:推動《立院職權行使法》致違憲;就任初期隨團赴中。 | 依法行使職權:修法為強化國會監督,僅部分條文被指違憲;依法合規之交流,不涉國安疑慮。 |
貿然推動不在籍投票:增添選舉不穩定。 | 落實選舉權平等:各國多已實施,民調顯示多數民眾支持;應理性討論制度設計。 |
恢復救國團與取回黨產:意圖復辟附隨組織、圖利政黨。 | 釐清法定位:就公益團體性質與資產依法界定,非恢復威權;未指定地方用途不構成違法。 |
陸配入籍年限自 6 年改 4 年:造成對立,對外配不公平。 | 人權與家庭團聚:提案僅啟動討論,後因社會未共識已撤案;未排除國安審查。 |
刪除心理健康預算:漠視南投青少年自殺問題。 | 非刪除、僅初步建議凍結:要求強化成效後即不再主張凍結;從未造成預算停擺。 |
三大爭議法案之幫兇:國會衝突中「無役不與」。 | 程序內理性問政:提案、表決皆依規進行;將制度之爭化為人身標籤不當。 |
以《財劃法》誤導選民:宣稱南投多 138 億,卻忽略中央補助被凍結。 | 制度改革、數據有據:統籌分配增加為官方試算;補助凍結屬行政調控,性質與統籌款不同。 |
總結:行為破壞民主、分化社會,不適任立委。 | 總結:問政公開透明、政績可檢,罷免是惡意政治操作,呼籲投下「不同意罷免」。 |
更多罷免原因及資訊來源:游顥罷免理由書與答辯書全文
823大罷免第二波投票時間、地點
- 投票日期:2025 年 8 月 23 日(星期六)
- 投票時間:上午 8:00 至 下午 4:00
- 投票地點:依戶籍所在地至指定投開票所投票,可透過中選會「投開票所查詢系統」查詢具體位置

823罷免投票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年滿 20歲(2025年8月23日前出生)。
- 在有罷免案的選區設籍,且在投票日前滿 4個月以上(以投票日前1日計算)。
8/23罷免通過條件門檻
- 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 25%(四分之一)以上
- 例:若選舉人數為 30 萬人,則同意票至少需 75,000 票。
- 同意票數必須多於不同意票數
- 必須在達到 25% 門檻的同時,讓同意票高於不同意票,罷免案才成立。
- 符合以上兩條件即罷免成功:通過後,該立委自公告結果之日起解職。
延伸閱讀:7/26大罷免懶人包:大罷免原因、名單進度、投票時間、怎麼投?
第11屆立委罷免案: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時程
第二波「823 罷免 7 藍委」說明會時程出爐,最早登場的是台中市第 8 選區江啟臣,8/13(三)上午 10:00。其餘包含羅明才、林思銘、顏寬恒、楊瓊瓔、馬文君、游顥等 6 場次如下表。
日期 | 時間 | 縣市/選區 | 被罷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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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 10:00 | 台中市第 8 選區 | 江啟臣 |
8/13 | 11:00 | 新北市第 11 選區 | 羅明才 |
8/13 | 15:00 | 台中市第 3 選區 | 楊瓊瓔 |
8/13 | 19:00 | 台中市第 2 選區 | 顏寬恒 |
8/14 | 10:00 | 新竹縣第 2 選區 | 林思銘 |
8/15 | 10:00 | 南投縣第 1 選區 | 馬文君 |
8/15 | 14:00 | 南投縣第 2 選區 | 游顥 |




如遇颱風假,原訂時間將會順延:
新北市第 11 選區:8/13 若宣布停班,順延至 8/14 同時段;台中市第 8、3、2 選區:8/13 若宣布停班,順延至 8/15 同時段。
823罷免民調:8/11民調顯示多數不贊成罷免
根據接近投票日的最新民調結果顯示,823罷免投票的「反罷免」支持度遠高於「同意罷免」:
- 台灣民意基金會(11日)最新民調指出,若今天投票,有 32.1% 的民眾傾向選「同意罷免」,而 54.8% 不同意,差距達 22.7 個百分點,反罷免方佔絕對優勢。
- 聯合報/台灣民意基金會另一結果也顯示約 61% 的受訪者不贊成大罷免,較支持者多出近30個百分點,且高達 75% 的民眾表達若明天投票會去投票,顯示罷免案投票率仍有機會上看 50%,反映「反罷免」方具有動員優勢。
823罷免常見相關問題 FAQ
Q1:823罷免案成功後會怎樣?
罷免通過並公告結果後,被罷免人自當日起解除職務,且 4年內不得參選同選舉區同公職。
若罷免未通過,則在其任期內不得再對同一人提出罷免案。
Q2:大罷免活動的起源是什麼?
台灣的「大罷免」行動可追溯至 2024 年,當時立法院朝野對立激烈,在野黨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聯手推動多項法案,並以快速程序完成表決,引發部分民間團體與民主進步黨立委對程序正義的質疑與抗議。
在社群、地方團體與公民組織的串聯下,多個選區啟動立委罷免提案,形成跨區域的「大罷免」。作為回應,國民黨則發起針對其他立委的「全面罷免」行動,雙方罷免與反罷免交織,使事件升溫為全國焦點。
Q3:8/23參與罷免投票忘了帶證件怎麼辦?
• 身分證:必須攜帶,且為唯一認可的身分證明文件,駕照、健保卡、護照等不可替代。
• 印章:可不攜帶,投票時可簽名或壓指印。
• 投票通知單:非必要,但攜帶可加快查驗速度。
Q4:可以去別的投票所或是隨便一個地區的投票所投票嗎?
不行。投票必須在「戶籍所在地選區」且中選會指定的投開票所進行,不得跨區投票。
結論
這次「823罷免」投票,不只是對個別立委的評價,更反映民意是否認同其施政與行動。若你符合投票條件,投票當天務必出門行使公民權,讓你的聲音決定選區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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